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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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思考弗里德曼的外生性货币理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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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经济学思考:弗里德曼的“外生”性货币理论,带给我们什么启示?——若无货币供给的“外生”性,也就没有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名义收入的货币理论也就无从建立了。所以,货币供给的“外生”性实为弗里德曼整个名义收入货币理论的首要前提。

“外生的”、可控制的货币供给

弗里德曼指出,在美国现行货币体制下,决定货币供给的主要因素有三个:高能货币,由银行准备金与公众所持有的通货构成;银行存款与银行持有的高能货币的比率,即存款一储备比率;社会存款与其通货持有量的比率,即存款一通货比率。货币供给可表为这三个因素的函数式。三个自变量反映了社会三部门的行为:高能货币反映货币当局的行为,存款一储备比率反映银行的行为,存款一通货比率则反映公众的行为,其中第一项可由货币当局直接控制,后两项则构成强力货币与货币供给总量之间的确定函数关系。

因此,货币当局可以通过改变高能货币的供给(同时也就改变了银行的准备金数额与公众持有的通货),影响银行的存款一储备比率和公众的存款一通货比率,从而改变社会的货币总供给。这就是弗里德曼所强调的货币供给的“外生”性和“可控制”性的简化的解释。但是实际上,除了高能货币作为一种绝对指标确实可由货币当局直接控制外,存款一储备比率和存款一通货比率都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银行与公众的意愿,而这种意愿实际上又主要取决于真实经济活动的涨落。

例如,当经济处于扩张阶段时,银行倾向于扩大贷款、投资,公众倾向于持有较少的通货而扩大其手中盈利性资产的数额,因而,存款一储备比率和存款一通货比率都将趋于上升;反之,在经济收缩阶段,此二比率将趋于下降。而且,由于银行意愿与公众意愿的相互影响,这两种比率之间还具有复杂的连锁关系,这些都使货币供给的“外生”性和“可控制”性大可怀疑,因而成为托宾揪住不放的把柄。

值得注意的是,弗里德曼所讨论的货币供给量是有严格限制的。他强调货币与信用的区别,强调银行体系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强调货币当局所应控制的货币供给只是通常的,即只包括公众手中的通货(纸币)量和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而不涉及其他流动性资产,这就多少加强了他所说的货币供给的“可控制”性。同时,弗里德曼也并不完全否认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但他强调这种“内生”性对于货币供给的影响是远不如货币当局对于货币供给的外在控制和调节的。

名义货币需求就可以随时适应于货币供给的变动作充分调整,只要以某一水平的名义货币供求相等时的名义收入为起点,则货币供给量的变动就会引起名义收入的变动,*府也就可以通过控制货币供给而对经济活动实行有效调节了。可见,若无货币供给的“外生”性,也就没有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名义收入的货币理论也就无从建立了。所以,货币供给的“外生”性实为弗里德曼整个名义收入货币理论的首要前提。

一般认为,弗里德曼与施瓦兹的《美国货币史(-年)》标志着年以来货币经济学的重大发展,它对-年货币存量变动与名义收入波动之间的一致关系的统计分析,对造成30年代大危机之严重性和持久性的原因的重新解释,成为唤起人们对货币经济学的浓厚兴趣的极其重要的原因。然而,也有许多经济学家(其中包括托宾)则从不同角度批评该书对于货币在收入决定中的作用缺乏明确的理论表述,因而未能将其实证研究结果上升为理论。

尽管弗里德曼认为,年的《重新表述》已经提出了他的一般理论方法,然而,人们仍希望他能从理论上分析货币对收入和支出的传递机制,考察货币与收入之间的动态关系,并将他的货币分析方法与后凯恩斯主义的货币分析方法作一比较。也就是说,弗里德曼必须提出一个更规范、更完整的货币理论模式。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流通速度和利率对货币变动率所作反应的时滞对经济周期波动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对货币趋势的研究则不那么重要,如果从历史纪录中减去这些时滞阶段,那么,名义收入货币理论就会和余留的经验数据非常吻合。

他还指出,对于货币流通速度和利率的时滞可以用简单货币数量论所忽视的两个因素来解释:一是承认实际货币余额与意愿货币余额之间,即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之间的差距,而不是规定二者相等(或可作及时而充分的调整);二是承认较强的流动性偏好对利率的影响。但是纳入这两个因素实际上意味着要对弗里德曼的两方程体系作重大修正,因而在他看来是不可行的。

坚持物价稳定的*策目标

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货币*策在国家干预中的地位演变,托宾曾作过不带偏见的描述。这就是:“在大萧条和凯恩斯以前,货币经济学是当时仅有的总量经济学,货币*策同样是唯一被考虑和使用的稳定经济的工具。大萧条导致了对货币*策之功效的严重怀疑,凯恩斯的理论则提供了一种理性依据,使人们相信:有时候货币和金融事件对经济活动的进程是无足轻重的。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货币*策和货币经济学又重获新生,经济学家们和*策实践者们现在都同意“货币是重要的”。”

鼓吹货币至关重要的弗里德曼却并不认为货币*策是万能的。他指出,对于货币*策期望过高,正是人们对货币*策的信心在30年代大危机之后彻底崩溃的重要心理原因。因而,必须明确区分货币*策所能完成的目标和不能完成的目标,以便扬长避短,正确实施。在弗里德曼看来,货币*策所能完成的首要任务就是“使货币不成为重大经济纷扰的根源”,亦即防止货币决策的重大失误。

这样一个看似消极的命题所要表明的是,货币当局有一积极而重要的任务:改善货币机器、使之减少紊乱,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与上述首要任务密切相关,弗里德曼指出,货币*策所能完成的第二项任务是为经济提供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这是弗里德曼在所有论及货币*策的文章中都一再强调的。他所强调的“稳定”即币值或者说货币购买力的稳定,亦即一般物价水平的稳定。

他的观点是,稳健的货币体系是私人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如无货币干扰,私人市场经济具有其内在稳定性(其中包括相对价格调整的灵活性),但市场本身不能提供稳健的货币体系,因而这个任务只有货币当局才能完成,并成为货币当局的基本职能。最后,弗里德曼认为,货币*策可以对来自其他原因的重大的、明显的经济动荡发挥抵销作用。

但由于人们对小的经济纷扰发生的时间、程度及应采取何种*策都知之甚微,对于财**策和货币*策混合使用所能实现的目标也知之不多,特别是对货币*策发生作用的时滞间隔无法把握,在这种情况下,越想要货币*策尽如人意地抵销每一次经济纷扰,就越可能增加经济纷扰。因而,弗里德曼是反对相机抉择的货币干预的。在凯恩斯革命以前,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财**策所能影的只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而非国民收入的总水平。这是为,国民收入水平决定于市场供求力量,货币只是充当交易媒介,货币需求对利率完全无弹性。

因而,只要货币供给不变,*府支出的变动就仅仅表现为*府投资变动而引起的利率涨落,进而导致私人投资与*府支出的等量、反向变动。同理,税收的增减则会产生与*府支出增减相反的结果。因此,财**策的总结果对国民收入水平毫无影响。在这种所谓“财*部观点”支配下,当时普遍认为,即使发生经济危机,也无需*府的财*干预,只须主要依靠市场供求作用的自动调节,辅之以温和的信用调节,就能消除危机、恢复均衡。

结语

弗里德曼的结论是:货币*策的作用不在于钉住真实量值,而在于通过对名义量值的控制来为私人市场经济提供稳定的货币体系。因而,货币*策既不能通过钉住利率来加速经济增长,也不能通过钉住失业率来推进充分就业,只能够而且只应当通过对名义货币供给量的控制来保持一般(绝对)物价水平的稳定。这就是说,货币*策的长期目标应该是保持物价稳定,实现没有通货膨胀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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