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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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并不是理想的货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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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货币虽然带来了通货膨胀的缺点,但这种缺点显然并不是数字货币可以补救的。

李斌

关于比特币之类的数字货币,不仅在过去的十年中风行一时,而且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一次规模颇为可观的市场周期。在业已结束的上一轮市场动荡中,比特币在一定的范围内引发了剧烈的财富洗牌效应。然而,这是不应该发生的故事,货币学家其实在潮起之初就可以对此作出结论性的评价。高科技的外衣迷惑了人们,以致各国的监管机关踯躅不前。让我们先从比特币开始,再分析其他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激情起源于对加密技术的一个突破性应用,即借助该技术制造出了一种类似“物体”的数据,它具有唯一性,只能在网络中进行储存、移动、转让等,而不能直接复制;因此,它被当作“实体”而不是普通的信息来看待。这种特点引发了使用者把它当作“货币”的念头。比特币的初创者建立了一套规则,导致这种“物体”很难被重复创造,而且创造它的难度会越来越高。稀缺性加剧了,于是它就更显得像“货币”了。

然而,比特币的追捧者们似乎并不了解,货币绝不能以这样的机制来创造。货币的数量必须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同步地增加,这是人类历史付出巨大代价之后才摸索出来的一条科学原理。在金银货币时代,金银的产量增长一般低于经济增长率,这被视为那个时代经济增长相对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信用货币制度的实行突破了货币生产的瓶颈,助力现代经济突飞猛进。信用货币虽然带来了通货膨胀的缺点,但这种缺点显然并不是数字货币可以补救的。一些投机者把新购置的“矿机”搬运到庙宇里去“开光”,以求“菩萨保佑”,由此足见比特币的创造有多么困难!比特币越来越难以创造的特性预示着,倘若以这种货币作为一国的法定货币,那么该国将会发生急剧的通货紧缩。通货紧缩进一步导致对比特币的囤积。结论显然就是:该国经济将会立即崩溃!

一个弥补的手段就是另起一个名字,改头换面,创设另一个或另一些“某某币”,使之与比特币可兑换。所以,币种的层出不穷也是在潮起之初就可以预见的。但是,这将导致货币体系的复杂化以及进一步的动荡。公平性也将严重地缺失。它只是暂时缓解了供应问题。无论叫什么名字的“币”,其数量供应都是递减的。它的结果是货币的品种代替货币的数量进行增长。毫无疑问,这是货币体系的噩梦。

再来看看比特币的使用。比特币分散地存储于网络上的一台台个人电脑,这种分散化存储被视作比特币的另一个优点。可是,电脑要是损坏了,存储于其中的比特币就可能消失,这种危险表明“分散化存储就代表安全”的观点是有瑕疵的。与之相比,目前通用的无纸化的法定货币体系反而更加安全。支撑比特币的技术手段可能会不断进步,进而发生电子货币的升级换代,而由于比特币是私人性的,新货币的发行者显然没有义务把旧的比特币无偿兑换为新货币,这就加剧了持有比特币的风险。

基于比特币的交易和支付体系,也看不出比现行的主流做法更加便捷。由于互联网的覆盖并不全面,目前通行的“无纸化货币+纸币”的模式,反而更加切实有效。最为关键的是,零散的比特币并不能生息;为了产生利息,比特币持有者终将明白,分散存在的比特币仍然有必要集中起来,统一进行放贷和收息。换句话说,电子货币制度下仍然需要银行,电子货币无法取代和排除银行。以银行为中心的信用体系仍将岿然不动。

为了弥补上一代数字货币的缺陷,最近,美国脸书公司的Libra计划闪亮登场。该方案意在使数字货币的创造在技术上更为容易,并且受人为控制。由于它认识到由此可能带来的货币贬值的危险,于是附加地作出了规定:每一单位的新货币将与一定量的美元资产相互挂钩。

这种貌似审慎的设计反映了蕴含在数字货币中的逻辑矛盾:假如基于数字货币自身在技术上不易创造的特性来维持其价值,则无法保证货币数量对于宏观经济是适宜的;反之,倘若货币数量能够时时处处做到不多不少,货币的创造就不能受限于某种技术特征。一种兼而有之、相得益彰的东西是否真的可以存在呢?

上述推理似乎可以启发我们:要是由中央银行出面来发行数字货币,也许可以实现一箭双雕。可是,数字货币发明者的初衷就是让货币的发行脱离政府体系,成为私人的事业,这样一来,岂非又回到了原点?而且,因为网络的覆盖率有限,为了解决网下持币的问题,中央银行恐怕又不得不发行一定量的纸币,以便与所谓的“数字货币”相互兑换。

这些困境必然引出这样的问题:数字货币究竟能够为我们带来什么(尤其是在现行的网络支付如此便利的条件下)?还有,货币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这就来到了算法式的货币理论(参阅《算法经济理论:经济学的认知革命及其大综合》李斌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年5月):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思想,一种公共的约定,它来自于思想的实体性质,也即思想是一种虽然具体性质有所不同但又类似于“物”的东西。正因为如此,人们进行思想活动才需要付出时间,花费代价。于是,在商品交易中,为了减少价格换算的次数,才需要设定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货币履行价值储藏等其他功能的原因也在于思想的实体性(或曰“有限理性”):由于信息传递的不充分,人们之间产生了信任问题,于是才需要把货币当作可信的证物,等等。既然货币的本质只是思想,那么,究竟它穿什么样的物理的外衣,也就是其次的了。所以,数字货币所引起的激情,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货币性质的误解,因为在这里货币只是换了一件衣服——由纸张换成了电子数据而已。

当然,产生“数字激情”的另一个根源,是对凯恩斯时代以来全球性的宽松货币政策的不满,与之相关的是对那种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理想”的迷恋情绪,即:私人货币早晚将会由市场自动地产生出来。然而,要是承认当今的信用货币乃是一种公共的约定,那么,就很少有比货币更加具有公共品属性的东西了。既然如此,“私人货币”的论调就相当于缘木求鱼。这就好比语言,语言是供人交流的,所以它的本质就是约定性;别人不予明确的承认,就不能成为语言。而且,考虑到货币的逆周期调节功能,私人货币发行在数量上做到“适当”其实是难以设想的。这一点在Libra项目的左右两难、进退维谷的困境中显露无遗,其背后的思想根源是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缺乏思想上和理论上的认识。这就再次来到了“算法经济理论”——其使命就是要按照经济学家们熟悉的逻辑在理论上实现政府与市场的结合。政府所控制的东西不一定都会遭到滥用。在有缺陷的理论指导下的政策实践,产生一定的负效果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一个改进的机会就是纠正理论偏差。在这个问题上,与其仰赖技术,莫若求诸理论。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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