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五常
来源=作者博客
哲学应该是人类在思想上最艰深的学问。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在洛杉矶加大作研究生时,我认识几位读哲学的,知道当时的哲学系分伦理(ethics)与逻辑(logic)两部分。伦理牵涉到价值观,是深是浅很难说;逻辑学是无底深潭,可幸有简化的阐释。
逻辑哲学是科学方法(methodologyofscience)的重心,验证假说是实证科学的主旨,当年在洛杉矶加大的经济系研究院是个热门话题。正规的经济课程没有教,但哲学系那边有卡尔纳普(R.Carnap)教本科,同学们都嚷着去听,而经济系本身的布鲁纳(K.Brunner)是个动不动以逻辑为先的人。是的,当年在加大的经济研究院内,科学方法是我和几位同学经常讨论的话题,主要当然是验证含意的规格。离开加大之后我自己的发展,是重视“看不到则验不着”这个原则,认为经济学用上的无数术语皆空中楼阁,没有什么实际用场。
从论文《佃农理论》开始,我的推理习惯是每走一步必以验证为大前提,那刚好是在科学方法上跟同学们吵了几年的时候。在该论文分析合约的选择时我提出“卸责”这个无从观察的理念,耿耿于怀久之,终于放弃。后来凡属变量我皆着重于观察,着重于真有其“量”。今天,在实证上,我对世事的看法跟当年的师友是有着颇大的分离了。《科学说需求》的第一章——〈科学的方法〉——我详尽地把自己的验证方法写了下来。
经济学格外重视方法逻辑
经济学者着重于科学方法起自李嘉图,后来的马歇尔执着于验证。近代经济学者的方法争议的导火线,无疑源于老师阿尔钦一九五○年发表的关于自然淘汰与经济理论的文章。那是阿师的旷世杰作,当年我读后有好几晚睡不着。行内的科学方法大辩论源自弗里德曼一九五三发表的《实证经济学的方法》。弗老在文中提到阿师给他的启发,写得不是那么好,可以商榷的地方多,于是一石激起千重浪。这大辩论持续了二十多年。七十年代后期开始平息,但没有大家同意的结论。是不幸的,因为博弈理论八十年代初期在经济学卷土重来。博弈理论违反了“看不到则验不着”这个实证科学的基础原则,也漠视了经济学的基础概念。
这就带到本节
这里我也要顺便提及作本科生选修某科时得到的一点启发。老师教:长颈鹿之所以有长颈,因为该鹿以吃树上的叶为生。该鹿原来也有短颈的,其基因分长颈与短颈两种。基因属短颈的吃不到树上的叶,死得早,一代一代地传下去,有短颈基因的遭淘汰,余下来的只有长颈鹿。这例子当年被引用来证明达尔文的自然淘汰观是错,因为达氏提出自然淘汰时不知道有基因这回事。但达尔文真的是错了吗?要看我们怎样算。只看短颈鹿吃不到树上的叶而遭淘汰他没有错,看长颈鹿的生存与吃叶的行为达氏不需要引进基因——只引进自然淘汰足够。
从人类行为与自然淘汰反推过来的公理
这就带到本节要说的核心话题——即是问:经济学的哲学性质究竟是什么?我的答案是:作为一门以武断假设或公理为起点的科学,除了边际产量下降定律,这些公理不是基于一些可以观察到的或真有其物的生理细胞或基因的运作,而是基于自然淘汰,是从人类的行为引申回头而获得的定义或规律。不同的公理或武断假设之间没有矛盾,推得出可以用事实验证的假说,就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了。因为经济学的公理的非真实性比自然科学的来得普及,科学的方法逻辑就比其他自然科学有较大的监管用场了。
这解释了为什么多年以来我坚持要多到真实世界观察,重视市场与非市场的现象细节,然后反推过来与经济学的公理、定律或定义印证,看看这些概念或理念在细节上的变化是否需要修改,或在阐释上是否需要补充。换言之,经济学的公理一般并非真有其物,而是从人类的行为,经过自然淘汰的左右,然后让使用这些公理的人能在细节上作补充或修改才可以发挥这些公理的解释功能。
考查细节重要的两个实例
好比需求定律,真实世界没有那条需求曲线,需求量不是真有其物,课本上的解释拖泥带水,说不上有广泛的用场。是我之幸,当年在研究院三位老师教这曲线各各不同,都教得非常好。然而,当我拿着该定律的曲线在香港跑工厂跑市场时,竟然发觉该定律与观察到的现象或行为有点格格不入。我要经过好些时日,以观察到的细节对价与量的阐释作了大量的补充,保留着该定律的基本原则,才感到该定律的解释威力无穷。换言之,我是从“适者生存”的市场与非市场的行为来给需求定律的阐释加上变化,对“价”与“量”作了多方面的补充,使用该定律时才感到得心应手。
好比成本的定义或概念,也属空中楼阁。一七七六年斯密在《国富论》中用得对,显然是源于他的自然淘汰的思维。一八四八年米尔出版他的巨著时也用得对,但一八九○年马歇尔在他的《原理》中却弄得一团糟。说来尴尬,“成本是最高的代价”这个不可或缺的定义,要到我作研究生时才算是一般地被经济学者接受了。然而,只背得出这个定义,不懂得引进真实世界的细节与变化,这定义的用途不多。也难怪今天搞博弈理论的众君子对成本概念的掌握令人尴尬。
在成本的理念上我也在真实世界观察了多年,重视细节,提出了上头成本、挤迫效应、租值消散、合约结构、竞争约束等皆与成本有关的理念。这些变化让我们大幅地增加了对世事的理解,于今回顾,这些补充一律是经过自然淘汰的人类行为而获得的。另一方面,认为没有大用场的经济学公理或概念,我不管也不用,因为以自然淘汰作补充是很麻烦的工作。
经济学与公理
人类的行为有规律。要不然,我们不会有社会科学这回事。在社会科学中只有经济学是公理性的,后者与自然科学相同。自然科学的公理一般是以真有其物为起点,然后推断行为或现象。经济学的公理一般是空中楼阁,本身无从观察。自然淘汰是伟大的思想,源自斯密,发扬于达尔文,以天才之笔引进现代经济学是阿尔钦。我是阿尔钦的入室弟子,寻寻觅觅五十年,终于明白:自然淘汰的思维,用于经济学,不仅是竞争下的适者生存可以挽救一个非真实的公理,远为重要是经济学的公理或定义的细节调校与补充,引进自然淘汰会有令人惊喜的好去处。
同样是公理性的科学,自然淘汰的思维,用于自然科学要从公理含意着的微小现象的变化入手,但用于经济学则要倒转过来,以人类行为的规律细节把公理或定义作修改或补充,是对还是错,最终的衡量是问这些公理约束着的人类的行为能否经得起自然淘汰的蹂躏。从哲学逻辑的角度看,二者的解释或推断能力一样。
从科学解释的真谛衡量,我们不可以把事实或现象歪曲来挽救理论的失灵,虽然好些不学无术的经济学者这样做。但我们可以把理论调校来迎合行为或现象的变化。为了避免特殊理论(adhoctheorizing)的丛生,这调校要从有公理性的概念或定律入手,但要基于行为或现象细节的观察,因为这些公理或定律的成立需要通过自然淘汰那一关。世界多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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