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市场经济的伦理危机,作为坚定的自由主义者,萨缪尔森不可能选择一条马克思主义*治经济学的道路,而且鉴于市场经济与功利主义具有逻辑上的亲缘性,与其他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一样,他只能选择对市场经济伦理的功利主义方法论做出修正。在萨缪尔森看来,市场经济遭受马克思主义批判之后,先后有以马歇尔和凯恩斯为首的多位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伦理的功利原则进行了修正,但都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正是基于对以上经济学家的理论反思,萨缪尔森奉行中庸理念,提出重回亚当·斯密体系,构建一个市场与*府的均衡体系,这样才能更为有效地避免市场经济伦理的方法论危机。
1、重回斯密体系
在芝加哥大学期间,萨缪尔森系统地接受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马歇尔的《经济学》是他研究市场经济伦理的重要文本。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弗里德·马歇尔是新古典经济学派创始人。他是第一个对马克思的批判进行系统回应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综合吸收了各派经济学理论,建立了一个具有折中主义特征的经济学体系。
针对市场经济遭受的理论与现实危机,马歇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功利主义进行了修正:第一,通过丰富“经济人”的动机内涵来完成对“经济人”的伦理定位,避免功利主义走向极端利己主义;第二,通过对合作社、规模经济等新兴经济组织形式的价值分析形成了对竞争、垄断和合作的道德判断;第三,马歇尔吸收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不仅将劳动者的尊严、福利等价值作为评价市场经济道德合法性的重要因素,而且认为提高劳动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份额是一种道德义务,消除贫困、提高每个人的福利才符合经济学的伦理目的。在萨缪尔森看来,尽管马歇尔努力修正了市场经济伦理,但依然恪守传统自由市场理念,面对席卷西方世界的经济大危机,既无法解释其产生的原因,更不能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拯救资本主义于危机和萧条中的历史使命落在了凯恩斯的肩上。
正是基于这种强烈的使命感,凯恩斯对资本主义制度,尤其是市场经济制度进行深刻反省,并在此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经济学从微观到宏观的历史性革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宏观经济理论体系。该体系从解决就业问题入手,以有效需求原理为核心,在分析了影响国民收入的诸多要素的基础上,认为*府可以通过控制货币数量甚至投资社会化等手段干预经济活动,来解决“非自愿失业”等经济危机带来的问题。
这场思想革命的出发点就体现了对人类命运的关切。这种对人类福祉的关切不仅折射出这场思想革命的道德维度,而且促使凯恩斯开创了宏观经济伦理思想。他第一次论证了宏观经济调控的道德合法性,提出了新的消费伦理观,进一步发展了投资伦理,初步构想了国际伦理秩序。但是,萨缪尔森也看到了凯恩斯主义的伦理局限性。第一,凯恩斯认为市场经济虽然是历史上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成为推动社会发展,提高生活水平的中坚力量。
但是市场经济的自动调节无法避免周期性危机,失业和生产过剩等问题就是这种危机的副产品。所以他坚决主张*府干预经济活动,通过需求管理来增加国民收入,认为这种干预行为是具有道德合理性的。可以他依然没有避免功利主义的窠臼,没有看到国民收入的增加并不必然会刺激消费,因为如果不解决分配正义问题,增加的财富只能再次落入少数人手中,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依然乏力,单凭*府投资拉动市场需求,不仅效果有限,而且会有引发通货膨胀的风险。
2、萨缪尔森对斯密体系的价值重构
亚当·斯密是现代经济学之父。萨缪尔森认为斯密在《国富论》中“解释了自利的动机如何以一种神奇般的方式润滑了经济机器,从而形成了自我调整的自然秩序……亚当·斯密关于具有自律性的‘看不见的手’的学说,是他对于现代经济学的千古不朽的贡献。”萨缪尔森盛赞他是第一个倡导经济增长的人,认为他看到了“在一个*治修明的社会里,造成普及到最下层人民的那种普遍富裕情况的,是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但是萨缪尔森随后提出了一个问题:“今天,假如斯密能够重新回到我们身边,那么他会对两个多世纪以来的经济增长成就有何感想呢?”显然,在萨缪尔森看来,斯密如果重回二十一世纪,他会非常失望,因为两百多年的财富增长并未如他想象地那样使得“社会各阶层普遍富裕。”
有关数据表明,以美国为例,“20世纪上半叶,不平等现象非常严重,而且日益攀升,在大萧条时达到顶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平等程度减轻,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不平等程度都很低。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不平等程度平稳上升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高水平,但仍略低于20世纪上半叶的程度。”现代市场经济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创造财富的同时,也让人们饱尝不平等的苦果。在萨缪尔森看来,斯密对于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基于两点:第一,从人性论出发,斯密认为人性是自利的,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人们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追求个人利益时,也始料未及地增进了整个人类福利。第二,“看不见的手”理论隐含了一个“道德人”假设。
“道德人”总是能够从“公正的旁观者”的视角来自我调节,从而达到一种私利与公益的均衡。萨缪尔森认为,斯密一方面运用“看不见的手”理论来论证了经济自由的伦理基础,另一方面他也预见到自利动机可能会在市场经济中被无限放大,所以斯密希望“道德人”能够形成“自我调整的自然秩序。”换言之,斯密希望人性的道德自律不仅可以调节个人行为的合宜性,而且还可以确保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自觉地遵守平等互利的伦理秩序。这就是说,斯密通过人性具有自利与自律的特点,来论证了市场经济是可以通过自我调控来增进人类福利的。
但是,斯密没有考虑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性的自利会膨胀,而且市场主体之间会产生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在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后尤为明显,它会直接破坏斯密关于自由市场平等竞争的预设。而这种预设恰好是“看不见的手”得以协调私利与公益的伦理前提。在市场处于不平等的状况下,人们即便能够根据个人行为的“合宜性”来诉诸某种正义感,但这种情感如果没有制度的支撑,显然会慢慢产生一种道德乏力感,甚至出现扭曲,进而堵塞利他的情感渠道。
正是看到人性的道德自律依然无法减缓市场经济会产生的不平等状态,萨缪尔森在斯密体系下重构了市场经济伦理。他认为斯密为了论证市场自由的必要性,忽视了*府在市场中的作用,它完全可以充当那个“中立而公正的旁观者”,来维护市场的效率与秩序。而且,*府还能通过再分配,来减少不平等,真正实现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富裕。所以,萨缪尔森把*府的经济定义为三个方面:效率、公平和稳定。在他提倡“混合经济”中,人性、市场和*府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结构,通过这个结构,既可以克服市场与*府的失灵,也能保证不同阶层的个人自由流动,以实现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利益。
在他看来,这种混合经济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权利,但并没有压制个人权利。它可以克服功利主义无法解决的分配正义问题。在批判功利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萨缪尔森还吸收了契约论的思想,他认为“就外部来说,重新分配财富并不是对人们的压制,这是社会合同的一部分,是以约翰·洛克和约翰·罗尔斯的方式在进行分配。在这种方式里,每个人表面上都漠不关心,私底下却在考虑着自己的机会,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往往更易于自愿制定和自身息息相关的规则。”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强调在机会公平的前提下,经济的不平等必须能够给最少受惠者带来最大利益,否则,这种不平等就是不道德的。
但是,萨缪尔森认为,在一个冯·诺伊曼式的两人零和游戏中,任何其中一个完美游戏者都会发现最小最大原则不那么迷人。然后,他通过数学论证:差别原则所提倡的平等税并不是再分配的最优选择。显然,他是用效率原则来作为衡量正义与否的标准。在其经济伦理思想中,正当从属于善,萨缪尔森仍然是一个折衷的功利主义者。正是在这种批判与吸收中,萨缪尔森把市场的效率原则和*府的正义原则结合起来,修正了功利主义,实现了现代经济伦理方法论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