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监处长“颠倒黑白”权力?
北京市公安局原络监察处长于兵与国内著名瑞星公司联手“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中关村几著名软件公司被迫作出假证;制造骇人听闻“三假”案件(2010年8月26日南方周末)。
蓄意制造价案:2005上半年,成功研发出主动防御反病*产品的东方微点公司,在媒体造势推广新的反病*理念。为阻挠东方微点公司新产品上市,瑞星公司前后向于兵行贿420万。2005年7月,于兵指使络案件侦查队长张鹏云等对东方微点公司多员工反复讯问、传唤。办案民警对刘旭说,“你们公司有两条出路”,一是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公司,二是搬回老家福州去。2005年8月底,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被无辜羁押,一技术人员被无辜通缉,东方微点公司被迫秘密逃亡。10月份,北京市监处对媒体发布轰动全国消息:北京市公安局破获国内首例防病*公司传播病*案。一个负有络管理之责的官员,竟利用手中权力,硬是石上栽花,刻意制造冤案、假案。行业不正当竞争者竟用金钱收买官员,借助公权力打压对手,一个高科技成果竟能被嫉妒者打压拖延三年。在官员眼里,企业、民众还有什么权利?于兵一手策划东方微点案可杀。然而,可怕的是权力任意破坏市场规则,如此我们的市场还有什么规则可言?逼迫公司做假证:该案件没有报案材料,没有受害人。于兵让齐坤找江民公司和金山公司提供假证。江民公司副总事后供述,“报告里的IP地址是监处的人提供的”;金山公司市场部经理供述;“内容是监处拟好的”;健桥公司总经理陈辉供述,关于损失10万元情况,内容是监处民警口述。于兵让张鹏云按每家公司10万元左右损失报,证明受害人“损失”是东方微点公司传播病*所致。北京中润会计师事务所也参与造假,到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进行损失评估。在于兵权力下,江民公司和金山公司被迫提供假证。监管权力可以逼迫人违背道德做假证;可以逼迫人违背法律犯罪;公权力竟然可以如此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如此背景下,企业受制于人,怎么能按市场规律发展?权力极度膨胀而失控,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太不正常?这样官员们还有什么坏事不敢干?关键证据链条断裂:据国家计算机病*应急处理中心病*疫情检测,2005年五六月份病*疫情比较稳定。被指认传播病*的电脑经国家信息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鉴定发现,被认定受害人电脑感染的四种病*,该电脑中只发现三种,而且病*从未激活过。用于上的ADSL宽带开通时间与病*传播的时间前后矛盾,该电话机ADSL宽带业务尚未开通。利益输送假案有诸多环节可以被败露,但最终为什么能顺风顺水地走完全程。张鹏云事后供述,于兵逼着他们找证据办成刑事案件。那么证据何在?办案过程中,一旦让当事人辩解一下,这样的冤案会发生吗?假如上级部门能认真核实证据链条,这样无中生有的冤案会出现吗?可应该出现的却都没有出现。他们却能编制一个无法自圆的谎言,就这样却让假案成真。黑白颠倒竟如此容易,此时上级部门在哪里?哪里是民众说理、寻求公正的地方?东方微点损失惨重:东方微点公司主动防御反病*软件产品被一拖3年。2008年北京奥运会,这一产品被用于开闭幕式电脑系统病*防御,可反病*软件最佳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三年后,假案败露,于兵仓皇出逃南非后被劝回国。检方认定于兵涉案金额高达千万,8月20日,被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判处死缓。可因于兵办假案,给东方微点公司造成的惨重经济损失却不见追究经济责任?齐坤三次收受瑞星公司人民币5万元;就是这个制造假案的齐坤竟能连续提升。人们不明白,对于参与制造这起假案,给东方微点公司造成惨重经济损失的张鹏云和齐坤有什么理由判缓刑呢?对于行贿并恶意迫害对手的瑞星公司及法人;不该承担重大经济损失责任及法律责任吗?真不知我们的社会离市场规则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