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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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3 16:20:00

引言

由于商品短缺与商品过剩并存,经济学就要研究供求关系。研究供求关系的重点,是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商品价格由谁决定,或者说市场价格是怎样形成的;二是价格决定什么,即价格如何调节供求。

价格由谁决定?经济学认为,价格要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这一点,我们从物物交换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一位铁匠生产斧头,一位牧民养羊,铁匠要用多少把斧头才能换牧民一只羊呢?这里斧头与羊的交换比例,即为交换价格。问题是交换价格怎么决定?毫无疑问,得由铁匠与牧民一起商议,共同决定。

在物物交换时代,处于同一笔交易中的铁匠与牧民,他们彼此既互为卖方,又互为买方。如果交换价格是由铁匠与牧民共同决定的,当然是供求决定价格。而当货币出现之后,买方与卖方就分开了。根据人们约定俗成的看法,通常将持有货币的一方称为买方,将持有商品的一方称为卖方。不过买方与卖方分开并没有改变价格决定机理,价格仍然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

价格为何要由供求双方决定?马歇尔在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分别用纵坐标代表价格,用横坐标代表商品数量,画过两条曲线:一条是需求曲线D,向右下方倾斜;另一条是供给曲线S,向右上方倾斜。马歇尔说,当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相交时,处在相交点E的价格P即为均衡价格。均衡价格也是市场价格,商品只有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市场才能出清。

我们讲过,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那么,供给曲线为何会向右上方倾斜呢?因为生产厂商也是“经济人”,在约束条件下同样要追求收益最大化。读者要注意,前面在分析需求行为时,“价格”是约束消费者行为的成本,价格上升意味着成本上升,需求会减少;而供给行为不同于需求行为,对生产厂商来说,“价格”不是他的成本,而是他的收益,价格(收益)上升,供给当然会增加,这就是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原因。

由此可见,需求行为与供给行为的变化,皆取决于“价格”的变化。需求方希望价格(成本)越低越好,而供给方却希望价格(收益)越高越好,由于双方对价格有不同的期待,故价格不能由任何一方独自决定,不然价格定高了消费者不会买,价格定低了厂商不会卖。两全的办法是,价格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

懂了价格决定原理后,我再解释第四章提到的商家卖出最后一个商品的价格为何下降。由于买方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购买商品数量越多,买方出价会越低;而价格是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的,所以说,卖方出售商品的价格,最终要得到消费者认可。因此,商家卖出的商品数量越多,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就越低,所以商家卖出最后一个商品的价格一定是下降的。

在人们的观念里,认为价格是由成本决定的。因为从价格构成来看,价格=成本+利润。这个等式往往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价格高低取决于成本的高低。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内企业也的确是按“成本加利润”定价的。当时一块上海牌手表,成本是元,目标利润是20元,于是就定价为元。但我要指出的是,计划经济时期按“成本加利润”定价是既成事实,并不代表成本可以决定价格。

计划经济是短缺经济,由于商品供不应求,企业按成本定价可以将商品卖出去,人们误以为商品价格可由成本决定。其实不然,按成本定价隐含了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消费者要接受企业定的价格。否则消费者不认可,企业定的价格必然会形同虚设。所以说,按成本定价看上去是企业定价,其实企业已经考虑了消费者的接受程度,是由双方共同定价。

设想一下,假若企业真按成本定价,成本越高可以定价越高,怎么会有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呢?比如有两个木工:张师傅手艺好,打一张书桌只需3天;李师傅手艺较差,打一张同样的书桌却需要5天。如果他们可以按各自的成本(时间)定价,那么张师傅的书桌只能卖低价,李师傅的书桌反而可卖高价。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请问市场怎么会容许这种现象存在呢?

事实正好相反。由于存在竞争,企业产品成本高不可能卖高价,而成本低却不一定卖低价。我认识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年,他按每亩万元的价格买进50亩(约平方米)地;8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后,地价大跌,他又在旁边用每亩50万元的价格买了50亩地;年在两块地上都建成了住房,而当地市场房价3万元/平方米,想问读者,你认为他用低成本买的50亩地建的房子会卖低价吗?我认为不会。真实的结果是,他并没有低价卖。

买方定价即按需求定价,典型例子是拍卖市场的定价。在拍卖市场,供给方只给出一个底价,然后由买方竞价。“文革”时期的一枚邮票成本为8分钱,而今天能卖到数千元,是因为“邮票”供不应求,买方竞争拉高了价格。再如中秋节卖月饼,节前每盒售价元。而中秋节一过,一夜间售价陡降至每盒元,月饼成本并没有变,而价格却下降了2/3,这无疑也是按需求定价,而不是按成本定价。

要特别说明的是,按需求定价也不是买方独自定价,而是供求双方定价。只要不强买强卖,供求双方若能达成交易,此时的价格就一定是供求双方共同决定的价格。比如需求方要购买某商品,若出价够高,供给方能接受,就会进行交易;若需求方出价过低,供给方自然不会卖;而如果由需求方出价并达成交易,说明这个价格也是供给方认可的价格。

人们通常认为,商品价格由供求决定,交易双方就得坐下来谈判、讨价还价。讨价还价是供求决定价格的一种方式,但没有讨价还价的过程(或旁观者看不见这个过程),也不等于价格不是由供求决定的。供求决定价格的核心要义,是买卖双方自由交换。自由交换是等价交换,而等价交换必是买卖双方共同定价的。相信读者举不出一个反例,证明自由交换不是等价交换。

经济学将市场分为“完全竞争状态”与“非完全竞争状态”。完全竞争状态,是指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他们出售或购买的商品是完全同质的,不存在任何差异;买卖双方对市场状况皆有足够的认识,市场信息不仅畅通,也是对称的;生产要素也能够充分自由流动。所谓“非完全竞争状态”,是指市场处于由一家或少数几家厂商控制的状态,也称“垄断状态”。

在完全竞争状态下,由于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都不能影响商品的市场价格,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市场价格,故称为“受价者”。比如同一品质的棉布,当价格由市场决定之后,任何一个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得按这个价格进行交易。再如纯度相同的*金,一定时期的市场价格形成后,若某个供应商提高一毛钱价格,*金就会卖不出;而某个购买者少出一毛钱,也买不到*金。

上面这种完全竞争状态,是一种理想的市场状态。在真实世界里,不仅完全同质的商品很少,市场信息对买卖双方而言也不可能完全对称,而且生产要素也很难完全自由流动,因此市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非完全竞争状态。非完全竞争并不是没有竞争,而是在此状态下,企业可为自己生产的产品自主定价。

若一个企业能够自主定价,该企业即为“觅价者”。一个企业为何能够觅价呢?原因是“垄断”。垄断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行*垄断,如*府对市场准入设限或授予某些特定企业特许经营权。第二类是自然垄断,如土地、矿产资源等。第三类是技术垄断。即企业不借助*府行*权力与对自然资源的占有,而是凭借自己拥有的关键核心技术,生产的产品与众不同。正因为产品独具特色,市场上没有同质产品,也没有市价,企业才需要觅价。

读者不要误会,觅价者虽是垄断者,但企业拥有觅价权并不意味着价格就由企业说了算。觅价是指企业可以先定出价格,再根据市场需求寻找买卖双方皆接受的价格。换句话说,觅价是厂商主动寻找和发现均衡价格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觅价本质上也是供求定价。比如市场上推出一款全新的智能电视机,厂商定价为每台10万元,假若需求者趋之若鹜,厂商就会提高售价;若无人问津,售价就会下调。

时下有一种观点,凡是垄断都应该反对。理由是垄断者可通过操控产量来维持高价格,对消费者不利。我认为此观点只说对了一半。行*垄断确实应该反对,但技术垄断则应另当别论。技术垄断是靠核心技术创新觅价,反对新技术产品觅价无疑是反对创新。要是创新产品不准觅价,那么谁会投资技术创新呢?

觅价者皆是垄断者,但要注意的是,技术垄断却不同于行*垄断,行*垄断会排斥竞争,而技术垄断并不排斥竞争。任何一项新技术问世,都可能引来一批竞争者。由于存在竞争,技术才需要不断创新。华为手机为何会不断升级?原因是市场存在大量竞争者,有些竞争者(如美国苹果公司、韩国三星公司等)是可以看见的,而有些潜在竞争者是目前看不见的。事实上,任何一个觅价者都不可能排斥竞争。

觅价企业与受价企业一样,都面临着竞争。不同的是,受价企业面对的是成本竞争,而觅价企业面对的则是定价权的竞争。对此判断,我们可以从它们各自产业升级的路径选择得到验证。受价企业的产业升级路径,往往是从“劳动密集型”升级到“资本密集型”,再升级到“技术密集型”。而觅价企业,却是从“劳动密集型”直接升级到“技术密集型”。

回溯人类产业发展史,农业首先就是从手工种植升级到机械化种植,再升级到生物农业。制造业也是从手工生产升级到机械化生产,再升级到智能机器生产。服装业也是如此,最初是手工缝制,后来采用半自动缝纫机,而今天则采用全自动化机器。何以如此?马克思的解释是:企业为了取得超额利润而展开行业内部竞争,由于企业不能独自定价(是受价者),要争取超额利润只能降成本。而要降成本,就得增加机器设备投入,提高资本有机构成。

降低耗费可直接降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也可以降成本。生产效率提高,表明用同一时间生产的产品数量增加,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减少。劳动时间的节约当然是成本的节约。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工业化中期之前产业升级为何会从“劳动密集型”升级为“资本密集型”。说到底,是价格被市场锁定后,企业作为受价者为争取超额利润而不得已的选择。

以上分析的是工业化中期之前的情形。然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特别是第三次技术革命后,产业升级却发生了变化,有不少企业直接从“劳动密集型”跃升为“技术密集型”,也有企业一经设立便是“技术密集型”,微软、英特尔、苹果等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而且据我所知,同仁堂、九芝堂等国内大牌制药企业,产业升级也主要靠提升技术含量,而不是提高有机构成。

于是我们要问,为何微软、苹果不再走传统升级的老路?读者也许会说,是第三次技术革命带来的改变。答案是肯定的。它们走的道路与第三次技术革命有关。可是第三次技术革命到来已半个多世纪,至今为何仅有少数企业能实现跨越式升级,而多数企业还是沿着传统路径升级呢?显然,仅用第三次技术革命难以解释。第三次技术革命仅是产业跨越式升级的必要条件,背后另有更深层的原因。

结语

其实造成上面所说深层原因是什么?我的答案是:实现跨越式升级的企业具有“觅价权”。理由很简单:一个企业掌握了觅价权,争取超额利润就无须降成本;无须降成本,也就不必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相反,由于市场存在众多潜在竞争者,为了维护觅价权,企业就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让产品向更高的技术层面升级。比如苹果手机现在已升级到iPhone13,但苹果公司主要只做技术研发,产品的制造生产委托给了别的企业。所以价格是如何产生,供求双方能决定价格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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