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猪饲养头数是确定生猪饲养规模的依据。根据不同的饲养头数范围,我国的生猪养殖方式分为分散养殖、小规模养殖、中等规模养殖和大规模养殖四种类型。生猪散养是指在一年内平均存栏生猪头数在30头以下(包括30头)的养殖组织形式;年出栏头以上商品肉猪的为大型规模化猪场;年出栏~头商品肉猪的为中型规模化猪场;年出栏头以下的为小型规模化猪场,现阶段农村适度规模养猪多属此类猪场。
(1)原则
①平衡原则:运用循环经济学的原理,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坚持“均衡总量控制、高效农牧结合、科学种养平衡”的原则。
②充分利用原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当地人力、饲料原料、水电等资源。
③以销定产原则:生猪市场一是销售市场,二是加工市场。销售市场既要着眼本地市场,又要考虑到周边城市市场;加工场是养猪生产可靠又稳定的市场,要与加工企业建立产销合同以销定产。综合分析两个市场的销量情况,从而确定生产规模和
出栏量。
④资金保证原则:猪场占用资金的数目是庞大的,尤其是规模猪场,资金得不到保证,就无法在饲料、兽药等原料的供应上得到保证,无法实现从厂家直接进货,因此,必须保证猪场生产经营咨金的需要、加速资金的周转,确保资金留有余地。
饲养规模的大小决定利润的多少。通常而言,规模越大利润越多,但在实际生产中,往往适得其反。盲目采购猪只,贪图规模而忽视市场的运作和消费者的承载力,会造成规模大、亏损大的现象。因此,在决定饲养规模时,一是要了解销售地的肉类消费水平和个人收人情况,从而对预售价格做出可靠的预测;二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