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府转移支付为主的生态保护方式虽然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效率低、资源浪费等问题,且无法突破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根本矛盾。生态服务型经济是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新型发展模式。在界定生态服务型经济概念的基础上,归纳了以社区为核心和以社会企业为核心的两种生态服务型经济发展模式,揭示了每种模式中参与主体的特征及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机制,进而利用典型案例分析两种模式的实践逻辑及其效果。根据社区不同的资源禀赋,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生态服务型经济模式能够激活社区内部动力,有助于稳定、可持续地提高社区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推广生态服务型经济发展模式,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示范推广,培育社区居民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发展生态服务型经济的能力,构建生态服务型经济的激励机制。
关键词:生态服务型经济;生态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仇焕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张祎彤,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彭奎,全球环境研究所(GEI)博士、研究员。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人民福祉、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1]。继*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之后,*的十九大报告又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思想层面,与经济思想、外交思想、强*思想等共同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属于以*府转移支付为主的被动的生态保护方式,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财力[2]。据财*部最新资料显示,年中央对地方提前下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高达.17亿元[3]。此外,一些资金被用于传统的开发领域,或者成为直接救济式的补贴,没有建立起与生态保护挂钩的激励机制和正反馈机制。这种来自社区1外部的经济激励存在挤出内部机制的负面效应,不利于生态保护的长期可持续。为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还需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突破当前面临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二是解决生态保护缺少本土社区和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的问题。
生态服务型经济作为一种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的新型可持续发展模式,自年以来开始在我国青海、四川等地试点推广[4]。该模式强调社会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府在其中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各利益相关者共同作用,提高社会的福利水平[5]。目前,在我国内蒙古草原沙化地区、四川丹巴县、大熊猫国家公园、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宁夏西海固深度贫困地区等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生态服务型经济发展方式,并在当地居民增收与环境改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与生态服务型经济的实践推广相比,学术界尚缺乏系统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经验总结。近年来,学者们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