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乐未央
■首发|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ID:Austrianeconomics)授权
浩瀚的大洋、神秘的宝藏、恐怖的骷髅旗、独眼龙的眼罩、残忍的手段、蔑视法纪、打家劫舍、戕害人类、天理不容的一群海上恶徒,这是人们对海盗的普遍认识。其实这些大多是文学作品的虚构,如真正了解这群人,透过他们行事方法和背后的逻辑,真实的海盗和常人认知大相径庭。
难以置信,在美国开国元勋们努力实现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民主自由的五十多年前甚至更早,海盗就已经把这些原则贯彻到日常管理之中。
海盗的船长均由选举产生,而且是普选——一人一票,船长不是终身制,海盗们随时可以更换他。因为海盗们认为一个可以被随时替换的船长远远比寻找一个充满公平正义的大哥靠谱的多。这才是保证每个人利益的最有效手段。
这和梁山好汉的逻辑完全不同,宋江是绝对的权威,尽管山头林立,但是离开这个大哥,梁山泊注定会解体。尽管多人反对,宋江还是实现了“早诏安、心方足”的理想。是不是东西方从开始就注定会走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在海盗的世界,船长更多的职责是指挥大家高效地抢,临机决断,海盗们坚决执行,也就是齐心协力创造效益。但在分配过程中,船长的作用就大大降低了,战利品的分配则另选一人主持——一般是舵手。这个人有点类似古罗马的保民官,当然他也不是终身制。通过这种办法,确保每一名海盗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分配结构上,船长和普通海盗分配差距并不大,船长仅得两份、“保民官”一又二分之一份、小头目一又四分之一。这和当代大企业CEO和普通员工收入分配结构大大不同。并不是海盗天生爱好平等,追求平均主义,它背后的逻辑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海盗团伙的稳定。否则刚刚组团干了一票大的,如船长和头目分配过多,拿了钱就可能退休养老,而那些小喽啰们依然生活无着落,这将导致这个团队分崩离析。
海盗的残忍大多带有表演性质,它背后的逻辑是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对于敢于抵抗的商船和隐藏贵重东西的被俘人员,海盗会残忍地屠杀。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这些人回去把海盗的残忍向世人传播,达到恐吓的目的。但是对于放弃抵抗的,海盗一般会保证船员的安全,甚至发生赠与的东西比抢到的东西还多的怪事。海盗是不愿发生直接冲突的,这样做不仅会造成自身的伤亡,而且一旦商船被击沉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在海盗的队伍中,黑人的比例非常高,平均在35%左右。黑人拥有同白人海盗同样的权力,也出现过黑人船长。在年英国废除奴隶制之前,在海盗的队伍中,就已经实现了黑人,白人的平等。难道是海盗天生具有反对种族歧视的高尚精神吗?其实不然,它背后的逻辑是,在平等的环境中能把叛变的风险降到最低。向官府叛变,对海盗将是灭顶之灾。这就如同阿拉伯帝国税务官在收税时,更关心的是金币的成色,而并不在意上面印着十字架还是新月。在利益面前,种族偏见、宗教偏见都被忽略了。
海盗的队伍中,除了医生、木匠等特殊人才外,均不强迫入伙。入伙的人完全主动、自愿。不少人向往海盗的生活,但是经常面临的是会被海盗们拒之门外。这似乎不利于海盗队伍的扩张,不利于干大买卖。但是在海盗的逻辑中深深懂得强扭的瓜不甜的道理。和背叛的风险比起来,小而精远远优于大而松。虽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但是在海盗的价值体系内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因为一旦被*府抓捕到,结局就已经注定了——绞刑。
海盗吸烟、喝酒受到严格的监管,不需要设立专人,这种监管是主动的。海盗们知道一旦引起火灾或者酒后闹事,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海盗之间严禁各种方式*博;如有人胆敢偷偷带女人上船,他的结果只有一个——处死。海盗不是禁欲主义者,否则就不会成为海盗了,这些规定背后的逻辑依然是维护团结,确保安全,毕竟抱团取火才更安全。虽然组成团伙,但是并不表示海盗之间不会发生个人矛盾。个人之间一旦发生矛盾,绝不允许在船上打斗,这会危及全船的安全。待有岛屿停靠,矛盾仍然没有解决,双方可以上岛决斗。开始是互相开枪,如果不中,可以进行械斗,直至一方被杀死。
海盗建立了清晰的保障制度,身体的伤残明码标价。如果伤残严重,不仅可以得到丰厚的抚恤金,而且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留在船上。当然,这也不是出于海盗的善良,而是在这种安排下可以激发海盗战斗的勇气,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不同的海盗团伙之间为了干一票大的,偶尔有合作。合作之初,合作方会郑重其事地谈判,明确分工、分成。但是不同海盗团伙间是否火拼,书中没有谈及,有点遗憾。但我分析,可能性较小,毕竟大家都要活下去。在那个时代,虽然交通闭塞,但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得古训依然起作用。一旦某伙海盗的名声坏了,他们就会处于孤立无援的窘境,安全大大降低了。
在正常人看来海盗有很多反常的举动,如果你透过背后的逻辑就完全理解了。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府管制的世界,每天都在干着刀头上舔血的事。这些规则都是为保证每个人利益能够得以真正的、最大的和安全的实现。尽管海盗们的合作是建立于他人损失之上的,但只要他们渴望做成那些一个人做不来的打家劫舍之事,就得和别人合作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海盗们自发形成了一套高效的规则和秩序,各个海盗团伙的规则大同小异。
要知道三、四百年前海盗的数量大约是海上强国海*数量的八分之一,这太不可思议了。这种现象的神秘之处在于,这么一群诡诈的乌合之众又是如何勉力推动此类合作的呢?解读这个谜团的关键就在于“利益”,正是它有效促进在海盗间形成规则、形成共识、形成行动。
这是亚当斯密口中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海盗版本,也说明哈耶克的自发秩序原理在海盗的世界中也适用。(《海盗经济学》,彼得?里森著,万卷出版公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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