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
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治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
摘要:本文分析了社会学家对机制概念常见的误解、社会机制的关键性质和基本类型,阐明了机制解释的主要弱点。这些弱点包括机制与宏观结构之间的紧张、结构/机制解释与行动者解释之间的紧张、归纳性机制分析与演绎性机制分析之间的紧张,以及机制解释不得不面对的过度决定和重要性多变两个难点。本文旨在帮助读者准确地掌握机制概念,更好地运用机制解释,最终建立起基于机制解释同时又超越机制解释的“中国学派”。
关键词:机制;法则;特殊机制;涌现机制;正反馈机制
自默顿提出中层理论概念后(Merton,),一种轻视甚至是忽视宏观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者作用的机制分析方法在美国社会学中逐渐占据主流(如Coleman,;Elster,,;HedstromSwedberg;McAdametal.,;Stinchombe,)。我和我的同事阿伯特在不同场合对以机制为中心的方法提出过批评(赵鼎新,,;Abbott,;Zhao,,),相似的批评在国内也有呼应(渠敬东,)。但是,虽然机制解释有大量的支持和批评者,人们对机制概念的理解却有各种偏差。更重要的是,虽然机制分析存在各种弱点,社会机制却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我们放弃了机制解释的努力,社会学发展势必会步入更为严重的误区。为了让国内的学者能更准确地掌握机制概念,更好地运用机制解释,更深刻地了解机制解释的弱点,并能最终建立起基于机制解释同时又超越机制解释的“中国学派”,笔者准备以两篇文章的篇幅就以下六个问题展开讨论:(1)什么是机制和机制解释?(2)机制解释为什么重要?(3)形塑着人类行为方式的主要社会机制有哪些基本类型和特色?(4)从诠释学角度来说,机制解释有什么弱点?(5)西方社会学家在面对机制解释的弱点时采取了什么补救方式,这些补救方式有什么缺陷?(6)机制解释的出路何在?本文主要讨论前四个问题,把后两个问题留给下一篇文章。
一、什么是社会机制?
*治学界的领*人物埃尔斯特对机制的定义如下:机制就是通常由未知条件所引发的、后果不确定的一个因果关系(Elster,:43)。这短短的定义竟然出现了两个错误。首先,引发机制的条件一般是已知的。比如,搭便车机制的引发条件要么是只有群体而没有组织,要么是组织缺乏激励和惩罚手段。价格规律的引发条件就是商品经济下的人的需求和心理特征。其次,机制的后果也应该是确定的。就价格规律来说,供应量增加了,价格肯定下跌,反之亦然。如果某物品的供应量上升没有导致价格下跌,这绝不是价格规律的后果具有不确定性,而是因为其他因素的存在减弱了价格规律的重要性。本文强调,所谓机制,就是一组在控制条件下能被持续观察到同样也能通过推理获得的、因此是可以被解释的有着固定互动规律的因果关系。
(一)结构和机制
社会结构和机制概念有不少重要差别。一般来说,社会结构可以指某种有形或无形的社会差异的概括(如人的贫富、建筑的空间结构、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也可以指某种国家或机构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构性的影响(比如上山下乡运动对于知青的巨大影响),但是社会机制指的只是一组有着固定互动规律的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机制对于社会结构有一定的从属性。一个特定的社会结构一般都会引发多种机制。不同的社会结构则会引发相同或不同的机制性因果关系,并使某些机制成为主导,另外一些机制失去重要性。例如,价格规律揭示了供需关系和价格之间的固定因果关系,但它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这一宏观结构下才成为主导性机制。因为各种有形或无形的社会差异所形成的结构相对于机制来说更偏于宏观,社会学中关于宏观结构和机制之间关系的讨论也被称为微宏观链接问题(micro-macrolinkageAlexanderetal.,)。
“搭便车”理论,也即公共物品悖论,是一个重要的机制。在社会学中,公共物品指的是一种大家都需要、一旦存在就很难被垄断的物品。比如,和平、秩序、公正等都可以被看作是公共物品,因为它们一旦存在,无论你作为个人是否对它们的产生有过贡献,你都能享有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悖论可以作如下表述: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每一个理性的人都想让他人为公共物品的产生付出代价,自己坐享其成。人数越多,这问题就越大,因为每个个体为某公共物品奋斗的自豪感和成功的可能性会随着人数的增多而不断减小。搭便车机制在不同宏观结构下的重要性很不一样。比如,它在私人企业中一般不起重要作用,但在干多干少都一样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就会成为影响相关人群行为的关键机制。
也可以换个角度来理解结构和机制的关系。比如当我们说大规模工人运动只会发生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时,我们指的是工业资本主义这一宏观结构会产生许多作用相似的有利于工人运动发展的机制;或者当我们说某些类型的国家更有利于经济发展时,我们指这类国家及其相应的一些结构性行为会激发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机制。当我们说两类社会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时,既可以指解析得非常清楚的微观层面的机制性关系,也可以指包含许多或清楚或不清楚的机制性关系的宏观结构性因果关系。
(二)机制和法则
在科学领域,另外一个与机制相近的概念是法则(或者说定律)。西方学者都认为机制和法则完全是两回事。比如,埃尔斯特对法则和机制做了如下不同的定义(Elster,:48)。
法则:如果条件C1,C2,…,Cn成立,E总是成立,那么E就是一个法则。
机制:如果条件C1,C2,…,Cn成立,E有时候成立,那么E就是一个机制。
笔者则认为法则和机制描述的其实都是一组固定的结构性因果关系,因此给它们下了同样的定义。
法则:如果条件C1,C2,…,Cn成立,E总是成立,那么E就是一个法则。
机制:如果条件C1,C2,…,Cn成立,E总是成立,那么E就是一个机制。
既然定义相同,它们的区别在哪儿呢?笔者认为,法则和机制的区别仅仅在于条件C1,C2,…,Cn在非控制的自然状态下能够成立的程度。具体来说,法则在非控制的自然状态下总是能得到体现,而机制则只能在高度控制下(比如在控制实验中)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牛顿第二定律就是一个法则,因为它所刻画的因果关系(f=ma)在宏观(C1)和低速(C2)条件下总是成立。而宏观低速指的是物体大于基本粒子,速度低于光速。这就是说,牛顿第二定律在人能直接感知的世界中总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但价格规律只是一个机制,因为只有在以下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价格才会完全由供需关系决定:人必须完全理性(C1),信息必须充分通畅(C2),交易必须完全没有成本(C3),等等(…Cn)。但是这里面任何一个条件在现实世界中都很难得到完全满足,或者说在现实条件下价格规律很难得到完全体现。
总之,法则是广适性的机制,机制是理想条件下才能成立的法则(赵鼎新,:4)。
二、机制解释的重要性
机制解释之所以会在社会学中占据关键位置,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人类社会确实存在着大量高度影响个体和集体行为方式的机制。这些机制既影响着个体对外界事物的感知、理解、反应以及与他人的交往方式,也影响着人类作为一个集体的组织方式、组织行为以及各种主宰与支配形式。无论一个人对机制解释持什么态度,都很难完全避免从机制角度来理解各种社会现象。
第二,在机制解释盛行之前,主导社会学的是宏观结构解释。从宏观结构视角出发的学者并非不讲机制,而是认为机制是从属于宏观结构的,因此,要想了解什么机制在社会上起主要作用,首先要看主导社会的宏观结构是什么。比如,从不同国家的生产关系这一宏观结构出发,摩尔(Moore,)分析了英国、日本和中国等国的社会中各个主要阶级的利益和矛盾,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这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走上不同*治道路的原因。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分析也是一个经典例子。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关系构成了形塑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构条件,并且其重要性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日益凸显。
宏观社会结构分析高屋建瓴。但是,如果我们看问题的视角受到某种意识形态的误导,或者说过度重视某些社会结构而忽视另外的社会结构,我们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并对社会实践产生错误的指导,其后果常常是灾难性的。如果说苏联的垮台是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宏观结构理论所带来的后果,那么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着“第三次民主浪潮”发生在许多国家的战乱、族群冲突和原教旨主义宗教复兴等乱象则是教条的自由主义的宏观结构理论所带来的后果。相反,机制解释直接把我们引入微观领域,它近于琐碎的结论也许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也避免了我们大规模地误入歧途。
三、社会机制的主要类型和特点
在社会学中,许多被称为机制的现象其实与因果机制关系不大。此外,社会机制有很多类型,它们的性质也和自然机制有很多不同。只有对这三点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才能清楚地知道人类社会的特点以及机制解释的关键难点。
(一)非明确性因果关系
把一类背后有着多种因果关系的社会现象统称为机制,是社会学分析中的一个常见的错误。比如,有学者把诸如生殖、扩散、协调、媒接(brokerage)、分化(differentiation)、模仿(mimicking)等现象都视为机制(McAdametal.,)。乍听之下,这似乎有道理,因为我们可以说生殖导致了一个种群的增长,或者说扩散导致了某种形态的推广,等等。可是,尽管鸟类和哺乳动物都生殖繁育后代,但它们的生殖机制是完全不同的。生殖是需要被解释的生物现象,而不是解释其他生物现象的机制(Zhao,)。扩散也是如此。时尚、谣言、意识形态、某种产品或者行为方式都需要扩散才能被广而知之,但是上述现象有许多不同的扩散方式,并且每一种方式的背后都有不同的机制。因为扩散产生的原因及其带来的结果都不明确,扩散并不能被视为机制。
需要指出的是,西方主流杂志以及中国的《社会学研究》等杂志的文章中出现的许多“机制”都是在解释学上没有意义的非明确性因果关系。为避免出现这个错误,我们必须辨明非明确性因果关系和因果性十分明确的机制之间的区别。
(二)普适机制和特殊机制
有些建立在机制解释基础上的文章一经发表后就得到广泛重视,但是大多数此类文章却不受重视。这背后有许多原因,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那些被广泛重视的文章所刻画的往往是普适性机制,而那些不被重视的文章中所刻画的往往是只在某一具体案例上才起作用的特殊机制(ad-hocmechanism)。价格规律和搭便车就是普适机制,因为它们在大量场合下都会有一定的作用。笔者在后文中会专门分析的偏好伪装(preferencefalsification)也是一个普适机制。比方说,我们经常会听到“现在的青年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这样的言论。我们也会经常听到对以上观察给出如下的解释:“他们都是独生子女,从小被父母和祖父母宠坏了”。这个回答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仅在家长子女关系下才有意义的特殊机制:家长越宠子女,子女就越缺乏自理能力。其实,社会学杂志发表的大量建立在机制解释基础上的文章所刻画的都是一些只在某些具体案例中起作用的特殊机制。
二战以后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一般都会采取进口替代策略来生产原本要从西方发达国家进口的工业产品。为了保护新兴产业,这些国家都会对本国产业进行大量补贴,并对国际同类产品加收关税。其结果是虽然这些国家能生产一些新产品,但是它们的产品质量相对较低,造价高昂,难以与国际上同类产品竞争。我们可以从这个例子中总结出如下机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保护壁垒越高,被保护产品的成本就越高,在国际上也就越是缺乏竞争力。这也是一个特殊机制,因为它只针对进口替代产品的竞争力这一问题有效。
这一例子和前面的那个家长子女关系的例子刻画的都是特殊机制,但它们所揭示的规律却很相似,并且可以抽象成一个与原有案例无关的更具普适性的机制:任何形式的保护都会降低个人或者组织的自立能力和竞争力,并且形成被保护方对保护方的依赖。以上例子是想告诉读者,在发现了一个特殊机制后应当怎么通过抽象思维来获取更具有普适性的机制,从而增强研究的理论意义。
(三)特殊机制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普适性机制适用范围更大,也会受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