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之二
在老师您的课堂中讲到关于农田分配的时候给了几种不同的解释,但是无论是“谷贱伤农”还是*治经济学角度都只能算是一种解释力比较强的解释吧?那如果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比如说我是管理层的官吏,那我在保证我的收益尽量最大化的同时不是就影响了小农生产的理性呢?又或者说*治经济学的思维角度和生态经济学的思维角度可能会得出两个不太一致的结论。我要使税收收入尽可能地大,或许就会对当地自然坏境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或许未来农民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那么请问这是否说明即使在经济学里面从不同方向思考都有相应的解释力的解释没有办法就解释力这个事情来进行对比?(当然我指的是在解释过程中可能有一定冲突的经济学解释)还是说假如真的有这样的事发生只能说是管理层的人员在思考问题时不是很全面,综合各个方向呢?(尽管历史上也有赋税很高但是仍然盛世的时候啊,我只是打个比方)
回答:
第一、我的上课的时候已经讲过,对于田地在分配时为什么是东一块西一块的敞田制,最优的解释,或者讲到目前为止说服力最强的解释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在这里,最优的意思是解释力强,即可以解释的现象多,即类似的现象也可以得到解释。
第二、你所谓的谷贱伤农和*治经济学解释,应该讲的是舒尔茨的农民是理性的命题的解释。舒尔茨认为,殖民地的农民不采用殖民者带来的先进的农业技术,是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是成本和收益权衡后的结果,这是一种非常好的解释。对于谷贱伤农,我这里不做进一步的展开。在经济史中,其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