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97号)要求,我处组织开展了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及认定工作,经学校申报、厅长办公会审议,确定门课程为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现对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年1月4日至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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