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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0 15:52:00

我所了解的哈耶克思想

杨小凯

编者按编者按:失去过自由的人才最了解自由,有思想的人才最理解另一个有思想的人。哈耶克是自由主义大师,但他的思想却深邃高远,难以为常人所理解。那么,哈耶克的思想里究竟有什么?让我们来听听杨小凯怎么说。杨小凯(-),原名杨曦光,澳大利亚经济学家,华人。他最突出的贡献是提出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方法和理论,使他获得了世界级的成就和同行的推崇,曾经被两次提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年和年)。年在澳大利亚去世,享年56岁。哈耶克对人类思想的影响可能会与孔子思想对中国人的思想的影响一样深远和无孔不入。我是一个有一套独特经济思想的人,对所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从没有崇拜感,对其中几位我还觉得他们很难说是值得获此殊荣的。而且我是个对科学方法有嗜好的人,对那些非数学的思想从来不重视。但我读了哈耶克的著作后(他是一个从不用数学模型的经济学家),有一种强烈的相见恨晚、非常欣赏的感觉。我自己也讲不清为什么会有这种从来没有的感觉,但我相信,大多数人读了他的书,对世界的看法会产生深入骨髓的变化。让我记录下我读哈耶克著作的感想,与读者分享。哈耶克对社会主义思想的批判与今天大多数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批判思路很不一样。今天大多数对社会主义进行批评的中国人,多是从社会主义实行以后经济效率不高着眼的。而哈耶克对社会主义批判的着眼点却是制度形成的机制。哈耶克认为,自由社会的制度是一种自发的过程,从没有人有意去设计整个社会制度。因此,这种制度的形成是千万人互相竞争、互相作用的结果,所以这种自发形成的制度包含了所有人所知道的互不相同的信息,而竞争过程也使人无法垄断制度设计和形成机制,因而无法利用这种垄断来损人利己,所以信息的合成过程会将信息传递中的歪曲降到最小。而社会主义制度是世上第一个由某些思想家为社会总体设计的一种制度,它不是自发地在一个竞争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它包含的信息量受某个思想家所知信息局限,不可能是亿万人交互作用、将不同的信息综合使用的。在哈耶克看来,一个自由的社会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差别,一是在自由社会中,制度和秩序是自发形成的,不可能由少数思想家设计。二是自由社会中的制度都是一些游戏规则,人们只对游戏规则是否公正做判断。而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却规定谁应该是胜者,什么应该是社会追求的具体目标。因此,社会主义制度总是会有一部分人将他们的欲望强加于社会上其他人。试想想,一场球赛如果在未赛前就预定了谁是胜利者,这还有何公平竞争可言?自由社会中并没有一定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行资本主义制度的规定,只有一些竞争的游戏规则,制度的自发发展是基于规则公平的共识,至于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或其他制度获胜,是一个无人能预料的事。我读哈耶克的书之前就有一个想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差别并不是计划与无计划的差别。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计划经济比社会主义中还多,例如,麦当劳的经营中就有总部对各连锁店的很多指令性计划。但根本的差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计划是通过计划权利的自愿自发的买卖而形成,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计划是用*府的垄断权强制形成。当时我并未读哈耶克的书,但看了他的书后,才发觉,他的思想涵盖了我的想法,细想起来,我大概是看了弗利德曼等人的书,间接受了哈耶克思想的影响。再看看胡平等人讲到社会主义经济由于是看得见的手,所以当这种经济转入市场经济时,人们不会自愿地接受市场的惩罚,因而造成改革的困难。看过哈耶克书的人都会发觉,这些思想都是他所首创的。哈耶克指出,在一个自由经济中,游戏规则是公平的,所以强制执行游戏规则就会十分有效,输了的人无法不认输,因为市场是只看不见的手,没法与之辩论,也无法抗拒它的惩罚,受罚人也无法责怪任何他人。但社会主义制度却有只看得见的手来执行奖惩,失败者总会有办法找*府,抱怨奖罚不公平,或不合理。因此,游戏规则无法强制执行,或曰预算约束总是软的。在这种条件下,公平的竞争游戏是无法玩起来的。弗里德里奇·哈耶克(-)FriedrichAugustHayek,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哈耶克生于奥地利维也纳,先后获维也纳大学法学和*治科学博士学位,其代表作有《通往奴役之路》等。哈耶克的思想其实与经济学界以经济理性为号召的主流学派南辕北辙。以麻省理工学院为代表的所谓科学方法派,强调数学方法的应用,假定理性经济人的行为能用数学最大化问题求解,理性经济人行为之间的交互作用能用一般均衡或对策论(或赛局理论,gametheory)来求解。很多这个学派的著名经济学家往往热衷于用数学模型来证明“市场失灵”及*府干预的必要性。另外一些以经济理性为号召的经济学家,以数学模型来证明看不见的手的优越。哈耶克的思想与这类想法都不同。他强调对经济理性的迷信可能导致经济制度的失败。其实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对什么叫理性,什么叫非理性,在很多情况下都无法判断,或会做出错误的判断。世上很多从常理看来非理性的行为,也许对人类社会的知识做出贡献。例如,很多破产的企业,就为成功的企业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我们最好放弃对经济理性的追求,承认自己对经济理性的无知,因而只是追求游戏规则的公平,接受这些游戏规则下出现的东西,不论其是理性、还是非理性。我是一个热衷于模型(包括对策论模型)和新的科学方法的经济学家。但凭我的直感,我觉得哈耶克的非数学的经济思想,比现有最好的经济数学模型深刻得多。也许数学模型经过几代人的积累之后,我们能用非常复杂高深的数学工具严格证明哈耶克的假想。遗憾的是,现在用数学模型最纯熟的一批经济学家,在我看来是思想相当浅薄的一批人。更为可惜的是,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不可避免地要经过这样一个从浅薄到高深的渐进和积累过程。我是企图用数学来证明哈耶克思想的人。我最近与*有光教授发表的一本书(见YangandNg,SpecializationandEconomicOrganjzation,,North-Holland),在第15章用一个数学模型证明,完全理性的行为在知识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不能通过各种组织实验(包括试验不是最有效的组织)发现最有效的组织。因此,在知识不足的情况下,某些非理性行为有可能有助于社会发现最有效的组织。在此书的第3章,我们用一个序贯对策均衡模型证明,市场制度的功能并不是让所有人分享所有信息;恰恰相反,市场制度会促进专业化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因而使得人们不需要知道其他专业的知识,但却能享受所有专业部门的产品。市场的功能在于,当每人只知道整个社会的信息的极少一部分时,人们却能充分利用这所有部分信息的集合。这正是哈耶克思想精髓之一。按这种思想,如果某个人或*府声称能获得整个社会的信息,因而看出了“市场失灵”,进而加以纠正,此人必是过分狂妄,对市场的功能毫无所知。哈耶克对现代发达国家的制度最重要的批评之一,是对国会立法权的质疑。他认为国会立法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与游戏规则有关,例如专利法的通过;另一部分是与社会需要什么有关,例如环境保护法的通过。哈耶克认为,后一部分应属行*当局的*策,而不是属于立法。这两部分的活动应该分开,不应该由一个立法机关来做。其理由是,立法机关不应该关心社会的共同目标,而应该关心游戏规则的公正;至于参加游戏者个人的不同目标,那是不可能、也不应该统一的。如果立法当局为社会制定共同目标,并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社会就会走向“被奴役之路”。《通向奴役之路》书影哈耶克对宗教的看法以及对迷信人类理性和崇拜科学主义的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有启发意义。哈耶克认为历史上能生存下来的制度都不是来自于社会科学和人类的理性,而是来自宗教和意识形态。宗教和意识形态不是理性的,但它决定了人的行为准则,决定了人们处理相互关系的游戏规则,意识形态也提供了遵守一定游戏规则的承诺机制。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各种宗教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会使最有利于自发秩序扩张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在社会流传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胜出的宗教意识形态的追随者并不是凭理性选择宗教,正如母亲爱孩子不是凭理性一样。但在社会演化过程中,不爱孩子的母亲就会因后代死亡率高而绝种,不利于自发社会秩序扩张的宗教和意识形态也会灭绝。因此,历史上长期能生存发展的宗教,虽不是基于理性,但却是形成有效制度的基础。

本号是张维迎教授《经济学原理》及《博弈与社会》两门课程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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