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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4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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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旭,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

《经济纵横》年第2期。

摘要:正确理解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商品性质,必须将这个体系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归宿)统合起来,才能从整体结构上科学把握。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是有机统合了经济学研究的“两条道路”,科学抽象法的应用是这一方法的根基。研究方式和叙述方式不是两个独立的、截然分开的阶段或方式,而是同一研究进程中交互运用的方法。在整个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并不是要求逻辑与历史严格一致,而是对历史发展进程进行事后的逻辑分析。按照这一方法论体系,马克思从具有最丰富规定的世界市场的商品出发,抽象出商品一般,以此为逻辑起点,运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最后又回到充满丰富规定的世界市场的作为资本的产品的商品这一逻辑终点,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共产主义必然产生的结论。马克思的*治经济学方法及其理论体系建构逻辑,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经济学逻辑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逻辑起点;逻辑归宿;研究方法;叙述方法;逻辑方式;历史方式

一、问题的提出

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建构重在确定这一体系的逻辑起点——一个理论体系叙述逻辑的开端。逻辑起点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是一个理论科学性与否的原初要素。对于逻辑起点,不能孤立地就其本身来理解,而必须在辩证法的原则下,将逻辑起点与整个理论体系建构所必需的中介环节和逻辑终点辩证统合起来加以理解。这是因为逻辑起点“只有在它表现为终点的时候,它才表现为起点”①,而逻辑起点需要经历一系列的中介环节,最终演绎到逻辑终点。作为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范畴,必然是其研究对象领域内蕴含的最一般的抽象规定,包含这一对象领域内全部矛盾的萌芽,但其也是历史的逻辑反映;而作为逻辑终点或逻辑归宿的范畴,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结果,只不过这一最终的具体将表现为具有更多规定和关系的思维的总体。正是由于逻辑起点在一个理论体系中的这种特殊性,学术界围绕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这里包括《*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的理论内容,下同)的逻辑起点问题展开了系统研究和讨论。②然而,学术界在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认识上却并未达成高度一致,尤其是在作为逻辑起点的商品的逻辑定位与性质划分的认识上还存在诸多分歧。学术界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认识,主要有如下三种代表性观点:

一是资本主义商品论。如,骆耕漠在《社会主义商品货币问题的争论和分析:总论》一书中指出,马克思经济学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是资本主义商品,只不过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暂时舍掉了资本关系,而直接讨论资本商品所包含的简单商品这一“始基”关系而已。[1]马卫刚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就商品的整体性来说,商品既包含其一般性质,也具有其资本的特殊性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的现实规定性就在于这两种属性的辩证统一,理解《资本论》始点商品的性质必须从认识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的辩证性质出发。”[2]可见,他认为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既不是简单商品,也不是商品一般,而是资本主义一般商品。李绪蔼认为,要理解商品的性质,必须时刻把握资本主义这个主体,离开资本主义就不能把握作为《资本论》起点的商品性质。[3]罗雄飞也主张作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的商品是资本主义商品。在他看来,马克思在《资本论》首篇所阐述的商品及货币关系,“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定’,是从属资本的‘一般概念’,是资本主义现实生产的虚幻反映。除了批判资本主义现实之外,《资本论》的主要理论任务就是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特别是巴师夏)和蒲鲁东主义等的抽象思维方式,这样的逻辑起点是理论批判的内在需要。”[4]

二是将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商品归于商品一般的同时,又将其看作是历史上的简单商品。如,卫兴华认为,分析简单商品与价值关系所得出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对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内的一切商品生产都适用。在他看来,研究简单商品生产和研究商品生产一般两者是等同的。[5]陈俊明也持有类似观点,认为《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考察的是简单商品,这个商品既抽象掉了资本主义关系,又作为资本主义财富的细胞存在。[6]丁堡骏、王金秋认为,“从商品开始,就是要从商品这个最简单、最普遍的规定性,从商品包含着资本主义各种矛盾的萌芽开始,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发展和灭亡的经济规律。”也即,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既是抽象的,又是历史的简单商品。[7]

三是抽象的商品一般论。如,胡培兆将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看作是各社会形态共有的商品一般,而不是哪个时代或哪种生产方式下的商品。[8]李建平认为,商品及其价值作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是一个既适用于简单商品生产,又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范畴,这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要求。[9]

总的来说,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为科学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整体建构和作为体系开端的起点商品的性质,提供了诸多有益的视角和思路。但已有研究讨论这一论题时,并没有将马克思关于*治经济学方法的两条道路(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和两种方式(逻辑的方式和历史的方式)与逻辑起点的确定有机结合起来。因此,本文在科学理解和分析马克思*治经济学方法的基础上,讨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问题。

二、思维行程的“两条道路”与“两种方式”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总原则,基于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终点的辩证统一关系,经过长期探索后最终确定为“商品”。学界关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论争及误解,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科学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治经济学方法。

(一)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整体思维逻辑的科学性,最根本地表现在科学抽象法在理论体系构建的研究进程和叙述进程中的运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特别强调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必须有所不同。当然,这种不同只是形式上不同,本质上两者都是科学抽象法的运用。也就是说,在形式上,作为研究或分析出发点的只能是外部的现象,而且在马克思看来,这一作为分析对象出发点的现象首先要从现象的完成形式着手,然后还需探究现象的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形式。为说明这一点,马克思在阐述其在《资本论》中运用的方法时,引用了考夫曼在《卡尔·马克思的*治经济学批判的观点》中对其辩证法批评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而且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这些现象具有完成形式和处于一定时期内可见到的联系中的时候支配着它们的那种规律。在他看来,除此而外,最重要的是这些现象变化的规律,这些现象发展的规律,即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10]作为现象的完成形式及其不同历史阶段的规律与规律的发展,都是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抽象才能得出。而要将这些规律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叙述出来并反映这些规律的演化,却不能从现象出发,而只能运用科学抽象法——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式,从现象抽象出的最一般的范畴开始。因此,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在形式上就具有了各自不同的起点,即现实起点(研究或分析的起点)和逻辑起点(叙述的起点),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思维行程。

然而,学术界对这两种方法的理解却存在误读——将两种方法或思维进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对立起来,割裂了同一研究进程中两种方法作为科学抽象法有机构成的两个侧面的统一关系,即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不是两个独立的、截然分开的阶段和方式,而是完整的思维行程中交互运用的方法,二者在本质上都要运用科学的抽象法。因此,判断一个经济学体系的构建是否科学,不能以其是从“具体上升到抽象”还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来叙述作为标准,关键看其是否揭示了一个社会经济矛盾的本质。为此,马克思在《导言》中具体讨论了经济学研究的“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总是从生动的复杂范畴,即人口、民族、国家和若干国家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11]马克思认为,第一条道路从现实的具体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因为,第一条道路只完成了思维的一半行程。在马克思看来,思维的完整行程应该是:如果从人口开始,那么应该“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12]然后,“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经不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13]这也即是马克思所说的第二条道路。马克思的论述表明,作为现象的具体在思维进程中表现为结果,而不能表现为逻辑的起点。但必须强调的是,马克思在这里绝不是要否定研究过程,恰恰是强调一个完整的抽象思维必须经过两个行程,即从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也就是“最简单的规定”,然后再从最简单的抽象的规定上升到充满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进而建构理论的整个体系,这也恰恰契合了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关于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辩证关系的论述。第一条道路仅仅奠定了一个科学体系的基础,而不是体系本身。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的构建,必须表现为一个范畴演绎的逻辑系列。[14]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绝不能脱离现实的具体而独立存在,其也不是具体本身产生的过程。也就是说,人们在认识和把握事物内在本质和联系即规律时,“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割裂而单独运用。对于整个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其要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规律,因此,必然首先从最丰富的现实总体出发进行抽象,以到达一个最简单的规定,然后从这个最简单的规定出发叙述这个学说体系,最后达到一个充满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思维总体,只是这个逻辑体系须臾不能离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现实的占主导或统治地位的现实主体。也就是说,这个逻辑起点不是由各个范畴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决定的,而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15]决定的。因此,适合这一体系逻辑起点的只能是具有资本主义经济细胞形式的资本最一般的前提——抽象的商品一般。这一具体上升到抽象的结果,因为不仅具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简单的规定的属性,而且在整个思维过程中又导致整个学说体系归于逻辑体系的归宿——作为世界市场的资本的产品。当然,整个体系逻辑的演绎还需借助一系列的中介范畴才能实现。

(二)逻辑方式与历史方式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治经济学方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逻辑方式和历史方式的辩证关系。③对这对范畴及其辩证关系的理解是影响正确理解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体系逻辑起点的商品性质的重要因素。然而,学术界对逻辑方式和历史方式本身,以及这两种方式在学说体系构建中的辩证关系的理解却长期存在争议。总体看,主要有三种代表性观点:一是以罗申塔尔为代表的学者,主张马克思在其经济学说体系的构建中,逻辑无条件地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历史发展的反映。国内学术界大多持有这一观点。[16]二是日本宇野派观点,认为“虽然逻辑顺序和历史顺序相一致是*治经济学方法的原则,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没有彻底运用这个方法”。④三是以沈佩林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并未将“逻辑顺序和历史顺序相一致作为*治经济学方法的一条原则并在其学说体系构建中加以贯彻”。[17]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议,很大程度上源自对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治经济学批判”》中对经济学批判方法相关论述的不当理解。恩格斯在其为《*治经济学批判》所做的书评中曾经写道:“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8]

部分主张简单商品论的学者经常引证恩格斯这一论述,试图证明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商品是历史上存在的简单商品。事实上,恩格斯在这里要说明的恰恰是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辩证关系:思想进程即整体思维过程的现实起点——现象具体,而这一现象具体需要经过一系列抽象,达到最一般的、简单的规定后,才能作为整个思维过程下一阶段叙述的起点,即逻辑起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特别强调,“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19]当然,马克思在其整个学说体系中,始终围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占统治地位的主体,来把握资本主义经济如何从其细胞形式逐渐发展到发达的以机器大工业为标志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里还需强调一点,尽管“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并且逻辑方式和历史方式都必须在占主导或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主体的统摄内加以运用,但不能据此将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为资本主义商品,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导言》中以劳动范畴、货币范畴为例有过详细说明。马克思在运用逻辑方式和历史方式构建其经济学体系时,贯彻的就是这一原则,而不是要求逻辑顺序与历史顺序的严格匹配。

三、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建构中的现实起点与逻辑起点

马克思在阐述其理论体系构建的研究起点(由具体上升到抽象的现实起点)和叙述起点(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起点)时,批判了经济学在其产生时期所走过的道路,也就是马克思称之为“第一条道路”的方法: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开始,最后得到一些抽象的一般关系,即将“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或者说17世纪的经济学家只走完研究行程的一半,从而不能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科学体系。因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20]这就是说,正确的行程应该是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一些抽象的规定,然后从抽象的规定上升到越来越具体的范畴(思维的具体或总体)。这时,这个具体(总体)已经“不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充满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21]——思维的总体即逻辑演绎的终点(叙述的终点),其经历了一系列的逻辑演绎。因此,构成思维进程现实起点的只能是现实的具体。然而,并不是哪一种或哪一个现实的具体都能构成思维进程的现实起点,它必须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对此,马克思以“劳动”这一范畴为例进行了深入考察。马克思指出,劳动无论是作为抽象的范畴,还是作为现实表象的具体,都是古老的,但在经济学上,从简单性上来把握这一范畴,却是现代的。也就是说,“表现出一种古老的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的东西。”[22]因此,“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23]既然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现代具有最复杂形式的社会的具有最丰富具体发展的地方,所以理论分析的现实起点,或者说整个思维进程中从现实具体进行抽象的起点,就只能是历史上最发达和最复杂社会的现实具体。马克思指出,“只有对外贸易,只有市场为世界市场,才使货币发展为世界货币,抽象劳动发展为社会劳动。抽象财富、价值、货币,从而抽象劳动的发展程度怎样,要看具体劳动发展为包括世界市场的各种不同劳动方式的总体的程度怎样。资本主义生产建立在价值上,或者说,建立在包含在产品中的作为社会必要劳动的劳动的发展上。但是,这一点只有在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并且“只有对外贸易才使作为价值的剩余产品的真正性质显示出来”。[24]马克思的这一论述表明,只有在世界市场上,作为价值属性的商品的特殊性才能被真正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及其历史性才能得以充分展现。“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25]因此,就马克思经济学体系来说,符合这一规定的只能是资本逻辑占统治地位的世界市场的资本主义经济。只有在世界市场上,交换才能普遍化,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才能以更普遍的方式展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才能充分展开。这就表明,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世界市场上,资本与资本、资本与劳动、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本质才能充分显露,价值增殖的内在冲动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才能充分展开,也只有在世界市场上资本积累的界限与历史趋势,以及直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规律才能被充分揭示。资本的逐利性驱使资本把一切要素和空间纳入资本的增殖体系中,把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相结合,一方面不断发展和提高生产力的强度,另一方面使生产部门(产业或产品)无限多样化,从而使一切自然领域服从于资本的生产,使一切地点服从于交换,世界市场和资本的全球流动也就蕴含在资本的这一趋势中。而且从商品交换这一最原初的范畴看,在现实中也首先表现为原始共同体之间的剩余交换,而不是产生于原始共同体内部。其后的现实历史的发展也证明,资本总是“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26]——资本主导的世界市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也以资本的全球化方式普遍展开。因此,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进程中进行抽象的现实起点的商品,只能是蕴含着最丰富的资本主义矛盾的世界商品。作为叙述起点(逻辑起点)的商品,只能是由其抽象出的商品一般。这个商品即这个最一般的抽象,或者说这一最简单的范畴,由于其具有适用于一切时代、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的特性,自然也就成为学说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这个最一般的商品由于抽象而适用于几个或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27]

四、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思维总体的归宿

从《资本论》的创作史可知,马克思曾对其写作计划做出几次调整,即从“五篇结构”“六册计划”直至四卷本的《资本论》体系。⑤因此,从马克思经济学整个体系的构建看,马克思最终放弃了“五篇结构”和“六册计划”的设想。然而,对于马克思“五篇结构”和“六册计划”中的“世界市场”是否在其写作《资本论》的过程中被放弃,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马克思不仅没有放弃“世界市场”,而且将其置于理论体系的顶端。对此,美国学者托尼·史密斯进行了深入探讨。在他看来,马克思始终将自己的理论建构于世界市场的视阈内,始终将世界市场隐含于自己对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和阐述之中。[28]而且史密斯认为,“在《资本论》的任何一个重要理论的层次中都是隐含的。由此可知,将既定整体隐含的本质规定展现出来的必然性,为世界市场这个范畴的产生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29]在考察“资本的增值与贬值、游离和束缚”时,马克思特别强调,“我们在这一章中研究的各种现象要得到充分阐明,必须以信用制度和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为前提,因为一般说来,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和生活条件。但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些比较具体的形式,只有在理解了资本的一般性质以后,才能得到全面的说明。”[30]虽然马克思在这里提到“不过这样的说明不在本书计划之内,而属于本书一个可能的续篇的内容”,[31]但这也足以证明,在马克思这里,只有在世界市场的视阈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才能充分暴露,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才能被最充分地揭示;也只有在世界市场的视阈内,“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32]才能被科学地予以揭示和阐释。

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使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利润率趋于下降,这使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以提高生产率,而这又进一步使利润率趋于下降。为弥补利润率下降的损失,资本必然选择向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和要素禀赋相对丰裕的地区流动,进行资本的“空间修复”。因此,以机器大工业为标志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内在规律,要求“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得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33]而且当资本的增殖本性决定其自身发展遇到国内狭窄市场的限制时,资本必然会按照自身的发展逻辑突破这种限制而走向世界市场:一方面消解过剩产品,另一方面消解剩余——资本过剩。因此,“资产阶级拼命地奔走于全球各地,他们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34]为他们的过剩资本寻找出路,为大量的商品寻找市场,这使资本主义形成了世界体系。世界市场也就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转化为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结果。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积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世界市场体系的形成,作为世界市场的资本的产品的商品,其内含的资本主义经济矛盾也就越充分地展开。资本积累与个别资本增大的资本主义竞争手段,最终使生产力的发展不再成为资本自行增殖的手段,而是成为消解资本增殖的方式。对此,马克思指出:“已经存在的物质的、已经造成的、以固定资本形式存在的生产力,以及科学的力量,以及人口等等,一句话,财富的一切条件,或者说,财富的再生产即社会个人的富裕发展的最重大的条件,或者说,资本本身在其历史发展中所造成的生产力的发展,在达到一定点以后,就会不是造成而是消除资本的自行增殖。超过一定点,生产力的发展就变成对资本的一种限制;因此,超过一定点,资本关系就变成对劳动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限制。一旦达到这一点,资本即雇佣劳动同社会财富和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发生象行会制度、农奴制、奴隶制同这种发展所发生的同样的关系,就必然会作为桎梏被打碎。”[35]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世界市场的发展过程,其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矛盾和危机日益深化的过程。如果就空间角度看,马克思所说的超过这一定的“点”,就是我们所说的世界市场。[36]虽然世界市场的开辟与拓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延缓资本主义积累矛盾的爆发,但这一矛盾总是在资本主义内部规律性地周期、重复发生。因为在世界市场上,“整个国家的生产既不是用它的直接需要,也不是用扩大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生产要素的分配来衡量。因此,再生产过程并不取决于同一国家内相互适应的等价物的生产,而是取决于这些等价物在别国市场上的生产,取决于世界市场吸收这些等价物的力量和取决于世界市场的扩大。这样,就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失调的可能性,从而也就是危机的可能性。”[37]同时,世界市场将各个国家、各个阶级都卷入一个统一的资本主导的世界体系中,使整体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得以充分暴露。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把世界范围的剥削美其名曰普遍的友爱,这种观念只有资产阶级才想得出来。在任何个别国家内的自由竞争所引起的一切破坏现象,都会在世界市场上以更大的规模再现出来。”[38]因此,无论是从理论的抽象上升到具体,还是反映资本主义矛盾的积累、演化过程,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逻辑归宿必然是作为世界市场的资本的产品的商品,只不过这一商品并不是指现实的具体的商品,而是包含许多规定的作为思维总体的商品,它包含着丰富的充分发展了的资本主义矛盾——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预示着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共产主义的建立。

五、简要结论

总的来说,马克思在其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过程中,展示了具有强烈系统论特征的*治经济学方法体系,即在唯物辩证法的总原则下,在整体思维的进程中,将学说体系的逻辑起点与逻辑归宿置于一个逻辑演绎框架的有机体系之中,使研究进程与叙述进程有机统合,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特定研究对象为主体,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逻辑分析、本质抽象和规律性概括,从而揭示了资本发展运动的内在规律,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自身创造的生产力的基础上,这种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如何成为消解资本自行增殖的内在规律——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使资本由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转化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同时,生产力的发展越是表现为固定资本的比例增加,在其达到一定界限后,劳动者日益成为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体系之外的“看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也就消失了。这必然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而这一切的最终全面爆发,必然是在资本自行增殖的最后空间维度——世界市场的限度达到极限之后。遵循这一逻辑,马克思构建了一个充满最丰富的现实规定的世界市场的商品——作为资本的产品的商品为抽象的起点,然后以这个最一般的抽象的商品一般为逻辑起点,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与矛盾的积累和演化进行逻辑演绎,最终使整个学说体系回到它的逻辑归宿——作为思维总体的世界市场的商品。这一逻辑体系充分而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并建构了一个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体系。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起点的确立,贯穿了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运用,这为当下构建系统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经济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或者说“系统化”的当代马克思主义*治经济学说的建构,必须从充满最丰富规定性的现实——当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与问题出发进行分析,抽象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一般的范畴作为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尤其是“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秩序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秩序的规律”,而这一点又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其不同阶段的矛盾及其矛盾的运动所决定的。

注释:

①马克思在考察产业资本循环性质时,对起点与终点的辩证关系进行了说明,具体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年,第页。

②马克思在《<*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简称《导言》)中讨论*治经济学方法时,一个重要的出发点是要对其体系建构的分篇加以说明。然而,无论是五篇结构、六册计划,还是《资本论》的最终出版,都体现了马克思在其学说体系构建过程中写作计划的一些改变。因此,孤立地从《导言》或《资本论》所论及或展现的方法来理解马克思经济学体系构建及其逻辑起点问题,是无法科学把握马克思的本意的,必须将《资本论》和《导言》涉及的方法结合起来加以理解,这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内在要求。

③关于逻辑方式和历史方式,学术界有时也将其称作“逻辑顺序与历史顺序”“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与之相对应,两者的辩证关系也被称作逻辑顺序与历史顺序相一致或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相统一。

④相关观点可参考沈佩林《〈资本论〉中范畴的逻辑顺序和历史顺序问题》中的有关论述,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年第2期。

⑤事实上,早在写作-年手稿过程中,马克思就已经有了放弃《*治经济学》批判写作计划的设想。对此,马克思在年致库格曼的信中写道:“第二部分终于已经脱稿,只剩下誊清和付排前的最后润色了。这部分大约有三十印张。它是第一册的续篇,将以《资本论》为题单独出版,而《*治经济学批判》这个名称只作为副标题。其实,它只包括本来应该构成第一篇第三章的内容,即《资本一般》。这样,这里没有包括资本的竞争和信用。这一卷的内容就是英国人称为‘*治经济学原理’的东西。这是精髓(同第一部分合起来),至于余下的问题(除了国家的各种不同形式对社会的各种不同的经济结构的关系以外),别人就容易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去探讨了……”需要注意的是,恩格斯后来将马克思这里说的“第二部分”称作《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一稿。(具体参见: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年,第页)

参考文献:

[1]骆耕漠.社会主义商品货币问题的争论和分析:总论[M].北京:中国财*出版社,:.

[2]马卫刚.《资本论》始点商品新探[J].齐鲁学刊,(3):27-30.

[3]李绪蔼.《资本论》中的唯物主义方法[J].学术界,(3):5-10.

[4]罗雄飞.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J].*治经济学评论,(1):-.

[5]卫兴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结构和学习意义[J].当代经济研究,(11):26-32.

[6]陈俊明.《资本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0):32-36.

[7]丁堡骏,王金秋.《资本论》的逻辑起点及当代意义[J].经济纵横,(1):7-13.

[8]胡培兆.《资本论》研究起点的商品是什么商品[J].福建论坛,(1):20-25.

[9]李建平.掌握《资本论》方法,正确理解劳动价值论[J].当代经济研究,(1):8-9.

[10][3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

[11]程恩富.怎样认识《资本论》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关系[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42-43.

[12][13][14][16][21][22][23][24][26][28][3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41-42,41,41,49,42,42,45-46,45,46,46,.

[15]张国平,董瑞华.马克思主义*治经济学方法论的几个问题[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13-17.

[17]罗申塔尔.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问题[M].上海:三联书店,:.

[18]沈佩林.《资本论》中范畴的逻辑顺序和历史顺序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2):45-56.

[19][2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5][2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

[29][30]托尼·史密斯.马克思理论体系中世界市场的地位[J].*治经济学评论,(2):-.

[31][3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5][3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7]*瑾.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方法探析——兼论世界市场成为其理论体系逻辑归宿的原因[J].东南学术,(1):32-38.

[3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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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丰杨静

杨林静赵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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