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人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自年起,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为保证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金融学、金融工程和金融科技三个专业的“申请-考核”制学生。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集体审核评议、确定进入专业考核阶段的名单、组织专业考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二、招生名额
学院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金融学招生名额4名,金融工程专业招生名额1名,金融科技专业招生名额2名;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待学校后期下达。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