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年,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年,学校更名为广东商学院;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亩,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多人,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学校现有专任教师人,人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后合作导师21人;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坚持商法融合,促进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已形成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内,是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整体规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学院充分发挥广东财经大学品牌好、学科专业强、师资素质高等优势,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自年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以来,已为社会输送成高、自考本、专科毕业生及非学历培训学员7万余人。目前开设成人高等教育20个本科专业和7个专科专业。各专业以函授教育、业余教育为主要形式,完成本科或专科专业设置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由广东财经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本科生,由广东财经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院从级开始,部分课程的授课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改革创新。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录取考生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9月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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