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4日
又隔了6年,到年,曼尼教授就不仅仅培训大学的法学教授了,他把美国的联邦法官都招过来培训了。要培训法官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他此后好几次被国会议员召到美国的国会去问话,说他去训练美国的联邦法官到底想干什么,联邦法官可是要追求思想高度独立的一群人,不能让你这么随随便便地教育,而曼尼每一次都把心存疑虑的国会议员给说服了。背后的原理非常简单,没错,法官是要追求思想独立,但是如果为了思想独立而不接受新的思想,接受有价值的教育,那岂不是也被反知识、反理性、反进步的思想洗脑了吗?曼尼告诉国会议员,他给法官所传授的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而去给这些法官讲课的,都是美国首屈一指的经济学家。他们包括我们这个专栏的用户都非常熟悉的科斯、布坎南、萨缪尔森,当然还有阿曼·阿尔钦。他们不是来一次,而是来了很多次,甚至几乎每一次都来。布坎南(JamesBuchanan),年诺贝尔经济学得奖人,一般被认为是经济学里面的右派,他来;萨缪尔森(PaulSamuelson),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一般认为他是左派,他也来,而且一来就来了17次;阿尔钦(ArmenAlchian)不在话下,几乎每一次都来,而且他还说联邦法官是他最好的学生;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记得吗?他是年得奖的,那年他在瑞典拿完诺贝尔奖回美国的第一站,就是来参加第一届的法官培训营的开营典礼,同时也开始给法官上课。当然,培训法官就不能像培训法学教授那样,再给他们金钱上的津贴了。实际上美国的法官是有在职培训要求的,请他们过来完成学业就可以了,提供一些比较好的餐饮就可以了。这个针对联邦法官的培训营一直延续到今天。
——摘自《薛兆丰的经济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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