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我们推送年第4期“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栏目中的一篇学术论文。本文是关于“五四运动”之历史内涵的再考察,通过考索五四运动前后的现代国家社会问题,进而理解当时知识界关于这一事件的多重认识,属于广义的五四运动史研究。尽管“五四”史研究已经累积多年,但该文选题和所涉基本思想指向仍然颇有新意。从五四运动研究的学术史来看,目前学界已经在资料整理和历史细节等方面上积累了大量成果,在特别注意以往研究关于五四运动的刻板印象和特殊光环的同时,又格外注重挖掘五四运动的多歧性和差异性,当然也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忽视共同的“问题意识”,较为缺乏对五四运动的整体历史面貌的重构与重识。因此,本文的学术价值就在于重新发掘五四运动的整体结构,呈现作为一种实践方法的五四运动对于现代中国的重要作用,基本的“问题意识”就在于:既然“五四”是一次偶然的普通事件,那么它如何被当时的知识界高度评价乃至引发社会改造大讨论,又如何成为各个*派和现代中国的历史叙事的共同起点呢?作者较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构建出一个具有个人特色的历史与分析框架,很有启发性。我们刊物非常期待历史学界继续推动包括五四运动在内的中共历史的整体性研究,放宽历史的视界,创作出更具开放性和创新性的历史学论文。
在个体记忆、*派纪念乃至国家社会的历史叙事中,五四运动不仅仅是一个发生在特定时空的公共事件,更是具有普遍性内涵的现代中国叙事的序章,成为理解和想象现代中国的意义容器。然而,学界对五四运动的既往研究往往延续、强化或者翻转这一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多歧性历史内涵,虽然丰富了细节性认识,但容易忽略对历史细节的内在联系和问题语境的整体把握,亦未充分推进对五四运动的普遍性内涵成因的实证考察。笔者认为,辛亥革命所开启的共和体制建设未能解决社会碎片化危机,而如何实现制度有效运转的讨论转移到制度与文化的匹配问题上。这一过程演化出多种匹配方案,所反映的共同问题是如何实现公共利益和建立集体行动的逻辑。五四运动为之提供了一种方法论启示,而社会改造思潮则全面延展了这一方法的内涵。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生成发生内向化转变,更加注重自下而上、由内而外地培植现代中国的社会基础;而由“新型**”“主义”“群众运动”构成的社会重建路径,把民众的公共理性培育和组织联系再造合为一体,建立了融合现代中国的外源要素与本土力量的实践模式。
一、制度病、文化因:共和建制中的文化焦虑
辛亥革命开启了现代国家共和体制的建设进程,却也为之造成了复杂的试验环境。一方面,辛亥革命冲击了原有的*治、文化秩序,把公共议程转移到共和体制的建设问题上;另一方面,地方割据、**纷争、废止尊孔等问题又加剧了社会碎片化,使得移植而来的共和体制更加难以有效运转,甚至共和体制本身都面临着存废危机。调适共和体制的讨论进一步聚焦到如何适应民众文化程度的问题上,并引出多种竞争性建制方案。在应对社会碎片化危机的背景下,这些方案的共同问题是如何使公民、**等共和体制的行为主体能够追求公共利益和形成公共理性,进而建立集体行动的逻辑。因此,辛亥革命后五四运动前“文化”的登场,是社会碎片化和共和体制空心化问题的因应,是导向“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关键环节,而不能简单地视之为这一斗争的产物。
在加速传统体制崩解的过程中,共和建制在短期内难以确立新体制的权威。年2月23日,同盟会元老、教育总长蔡元培忧虑地指出,“数千年君权、神权之影响,迄今未沫,其与共和思想抵触者颇多”,因而亟待培育具有“共和思想之要素”的新国民。然而,蔡元培在这一时期的着力点是除旧,主持颁行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大学令》等*策,规定在国民教育过程中不再尊孔读经,因为“忠君与共和*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在文件层面否定儒学的*治文化权威地位是容易的,但在事实层面建立共和体制及其*治文化的权威是困难的。譬如,在年3月出版的第9卷第9期《东方杂志》的广告栏中,一则推销“共和国宣讲书”的广告反映了共和思想传播的迫切性:“承数千年专制之后,一旦改建民国,欲使穷乡僻壤,人人知共和之要义非宣讲不为功。”这也反映出共和体制建设之重破旧、轻立新和重设计、轻实际的外源性特点。
共和建制的新陈代谢失衡客观上加剧了社会碎片化的问题。年6月,李大钊认为共和建制面临着“神州粉碎”的社会危机:一是“*私”,“今日之**,争意见不争*见”;二是“省私”,“用人行*,省自为治”;三是“匪氛”,“愚民不识共和为何物,教育不克立收成效,责以国民义务,群警为苛法虐*,起而抗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利益弱化和社会碎片化的治理困境。晚清以降,社会危机一方面迫使上层群体不断学习和引入现代化要素,另一方面在乡土社会引发“匀田均粮、真主降临、杀洋灭教”等观念诉求,其结果是上层社会所引入的现代化要素“像油浮在水面上一样地漂浮在广阔的乡土文化带的上空”。这种现象反映了工业生产的输入与农村经济结构瓦解带来的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关系,增强了社会离心力,持续地撕裂着以皇帝制等制度安排为要素和以儒学等观念体系为原则的传统体制,但儒学道统依然能够为中央*府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统合依据。
在共和建制的延展过程中,“碎化社会”却在吞噬制度试验所需要的秩序。皇帝制的废除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统合能力,儒学的*治文化地位的丧失使公共利益失去“道统”的规训作用,而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基层民众对舶来的、空降的现代化要素的隔膜甚至反感。由于新体制在短期内难以形成应对社会离心力的替代品,更不必说实现基层社会与上层现代化群体的连接,因而社会碎片化趋势随之加剧,形成一种“碎化社会”。所谓“碎化社会”是指社会在组织结构、经济关系、思想形态等方面陷入整合危机,而处于脱嵌状态的个体则容易被裹挟进各种形态的小群体,以公共利益为内容的集体行动往往低效运转甚至难以存在。由此,可以理解李大钊对社会危机的即时观察,即在领土瓜分、经济崩解、地方割据等直接危机中,更为严重的是一种“私”的观念和行为。
随着共和建制的高涨,关于共和体制、小集团行动和社会分裂问题的批评亦有浮现。年4月,康有为指出,“慕共和之名者,几以为一改共和,即可袭得美、法之富强”,而民国以来“号为共和,实则共争共乱;号为统一,实则割据分立”。这是因为辛亥革命“非止革满洲一朝之命”,而是“尽中国五千年之旧教、旧俗、旧学、旧制而尽革之”,以致“人人彷徨无所依”。在纵向上,制度变革缺乏连续性,“新道德未立,旧道德先亡”。在横向上,共和体制缺乏社会文化心理支撑,“无其教以为人心之本”,变成丧失“心知灵觉”的“蜡人”。在他看来,共和建制应当寻求内在支撑,“今观国者,视*治之结构过重,然*治机制之真价,不在其别有巧妙也,在宜于其民之风气事势,养其性情,形以法律”。由此,康有为仿照英国式君主立宪*制,要求把儒学教化传统转化为“孔教”,使之能够支撑君主立宪*制,免去君主专制之弊而收制度运转、国家统一之效。
虽然康有为的制度与文化的匹配方案招致诸多反对,但也反映了时人对共和建制与社会意识整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