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8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及条件(一)招生对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二)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高职高专所修专业与报考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二、招生计划(一)总计划人,详见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学校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当学校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三)计划调整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向主管部门备案。三、报名与资格审核(一)网络报名与专业志愿初审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年5月13日8:00至5月16日18: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