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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8 17:46:00

“有志者事竟成。”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年博士招生继续实施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予以录取。具体办法如下:D1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含论文接收函),或已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D2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年10月14日12:00至12月4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年12月30日17:00

2.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2)TOEFL(IBT)90分(含)以上(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IELTS(A类)6.0分(含)以上(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分(含)以上(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9.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

1.马克思主义学院内部只允许报考1个志愿。

2.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报考“高校思想*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7个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的建设。

5.“高校思想*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仅招收非定向、转档、全日制类别考生。

6.材料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9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8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申请导师。

(3)材料寄(送)
  (5)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仅接受EMS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D4四、初审与复试

1.初审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初审开始时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请材料原件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入后续阶段的审核及考核。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学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招生专家组通过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学术潜能、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对其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2.复试

复试时间为年3月中上旬。复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进入复试后,考生须按照本院相关要求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本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如本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按学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分,60分为及格。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的建设7个专业):专业课(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考察考生对于相关重要文献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2)*治经济学专业:专业课(经济学原理,含*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3)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专业课(含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面试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面试内容:被面试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提问。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D5五、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系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博士考核成绩总分为分,外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复试笔试、复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及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均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D6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报名者可以向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D7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纪或*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8八、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依照《北京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若上级部门在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3.本招生说明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D9九、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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