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年,年被确定为医院校,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首届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省属高校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成为国家“”项目首席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致力于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校区(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余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电子图书75.4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拥有3医院、17医院、24医院,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中医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拥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拥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余人,其中研究生余人。学校与40余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人,硕士生导师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学者”3人,“”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6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8项。
学校坚持突出特色、争创一流,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1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重点培育专业群;3个专业(群)获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建成10门在线开放课程上线运行。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科研平台,取得丰硕成果。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项,其中国家级项目项,连续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29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
一、招生规模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名(9年实际招生人数),其中拟招收推免生名(含长学制转段生名)、单考生10名。实际招收人数和相关*策以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结合学科专业培养条件、导师数、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年我校计划面向青岛研究院招生中医、中药类研究生30名,实际招生人数根据考生志愿和学校工作安排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满4年(截至报名时)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