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事物都受因果规律的支配。与人类欲望满足有因果关系的物,我们叫做有用物,我们认识了这个因果关系,并在事实上具有获得此物以满足我们欲望的力量时,我们就称此物为财货。
所以,一物要成为财货,换句话说,一物要获得财货的性质,必须具备下列四个前提:
(1)人类对此物的欲望;
(2)使此物能与人类欲望的满足保持着因果关系的物的本身属性。
(3)人类对此因果关系的认识;
(4)人类对于此物的支配,即人类事实上能够获得此物以满足其欲望。
这四个前提必须完全具备,一物才能成为财货。假如缺少任何一个前提,一物就不可能获得财货的性质。一物在既已具有财货的性质以后,假如它又失去这四个前提中的任何一个,则此物又会立即丧失财货的性质。
来自虚拟的属性、或来自虚拟的人类欲望的财货性质,对于这些物,我们可以适当地称它们为虚拟财货。真实财货的数目就愈大,而虚拟财货的数目就愈小。凡真实财货最贫乏的民族,其虚拟财货的数目通常就愈大。
财货的总体分为这两个范畴较为合理,即物财(包括一切自然力,只要它是财货)和有用的人类行为(或消极行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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