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西·诺曼
译者:李烨
来源:节选自《亚当·斯密传:现代经济学之父的思想》(),中信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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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化的进程孟德斯鸠著名的“温和商业”和贸易缓和效应思想,在18世纪的作家和知识分子中引发了一场关于商业社会性质的激烈辩论。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商业精神自然与节俭、经济、节制、劳动、谨慎、安宁、秩序和规则的精神联系在一起”。这个观点不仅肯定了商业和市场的好处,还超越了严格的经济范畴,特别是对孟德斯鸠来说,它能限制君主权力。商业和市场是社会文明的推动者,对个人来说,它也能打磨旧时代的野蛮行为。有人担心商业会破坏贵族的美德、公民秩序或对宗教救赎的追求。但对孟德斯鸠来说,商业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直接力量。正如他所说:“商业是治疗最具破坏性偏见的良药,因为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凡是有良好礼俗的地方,都有商业的繁荣,而凡是有商业的地方,都能见到良好的礼俗。”
大卫·休谟也曾在一篇精彩的文章《奢华》(后来更名为《论技艺的日新月异》)中,描绘了商业社会带来的勤劳、知识和其他人性优点的形成,商业如何把人们聚集在一起,以及这些优势在改善社会其他人的福利方面的溢出效应。与许多共和派的理论相反,奢侈经济并没有自动导致道德上的堕落或*治上的衰弱。但斯密的讨论更进一步,他提出发展一般会经过四个阶段,从狩猎到畜牧业到农业,最后到商业,斯密的分析把礼仪、财产、法律、*治和*府捆绑在一个单一的概括的动态理论中。正如我们在第三章中看到的,根据斯密的观点,在原始的狩猎社会中,人们只能拥有他们猎杀的东西,几乎没有私有财产,因此除了力量和技能的个人属性之外,人没有特殊的权威来源。私有财产出现在第二个阶段即畜牧业阶段,建立在拥有超出自己需要的畜群的可能性上。在农业阶段,产权扩展到对剩余农产品和土地的所有权上。在第四阶段即商业阶段,随着市场和贸易的扩散,产权不断扩大。每一个阶段实际上都标志着互通有无、以物易物、互相交易的进一步发展,也标志着社会向日益复杂化和分歧化过渡。同时,个人的野心和责任范围也从单纯占有少数生活必需品,逐步扩大到拥有牲畜、粮库、土地,并最终拥有只有通过共同的公共信任才能产生的货币和信用等抽象物。这一理论不仅是唯物主义的或经济的,更是社会的和文化的。
随着财产权的发展,财产拥有者和他们周围的人的财富也不断累积。不平等,用斯密的话说,就是“富人的贪婪和野心,穷人对劳动的憎恨,以及对现世安逸和享受的热爱”。同时维持社会秩序所需的权威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在农业社会,这导致了财富和高贵的出身成为*治权威的基础;在英国,这导致了封建主义,因为一个大亨的剩余收入的主要用途是支付他的侍从和民兵的薪水并安置他们的住所。但随着商业社会的到来,这些个人从属的形式让位于相互依赖的经济关系。正如斯密所说:“每个人因此都靠交换生活,或者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商人。”因为人们自主地创造了彼此之间的相互义务。城市、贸易、制造业、商业合同,以及为它们提供资金的银行和贷款网络,都逐渐涌现。法律机构的出现是为了裁决和保护财产权,然后又延伸到了更广泛的权利上。刑事司法的性质从直接的个人或家庭的救助和赔偿转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