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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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 1:20:00

发现问题,探索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西方马克思主义专题授课手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

文|毕芙蓉

审校|马寅卯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大家的老朋友,高中课本《哲学与生活》中的“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但这个课本所提供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基本知识。高考的时候经常从运用的角度考察这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知识,例如某种现象反映了哪个基本原理之类的。然而,这种考察方式恰恰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义。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作为体系哲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任何一个基本原理,都只有在相互联系中才能得到充分的说明。这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现象,都是完整体系的反映,而不能由单独哪个原理和命题来说明。如此一来,哪里有什么正确答案呢?对于这种考察方式中的某些题目,我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博士,也不能有把握答对。因此,我很希望在专业的学习中,同学们能够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熟悉的陌生人,重新认识。要把一门知识恢复为一门学问,关键在于将它问题化。所谓问题化,其实就是对它提出问题。怎么样才有可能对它提出问题呢?问题来自于我们的兴趣,也来自于认识对象对我们的吸引力。可以说,来自对象与我们的联系和对我们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我们是如何关联的呢?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与我们一样,都曾经是勇敢面对时代问题的年轻人;都思考过社会不公的问题;学习过哲学;研究过经济问题;参加过组织;面对过悲惨的生活。对对象越是具体地了解,它与我们就有越多的关联,它的独特性也就更充分地展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会这样想?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无尽的问题就会涌现出来。因此,把知识点重置于具体的历史场景中,它就变成了我们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会关心工人的贫困问题?因为他们身处资本主义发展的上升期。他们为什么预期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因为他们身处革命的时代。他们为什么提出社会发展规律的问题?因为工业革命显示了科学规律的巨大作用。他们的哲学思想为什么是如此样貌?因为德国古典哲学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把马克思、恩格斯放到历史时代中,放到他们各自的人生经历中,才能理解他们对时代对自己提出的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放到哲学发展的历史中,才能理解它的原理,理解它要回答什么样的哲学问题。具体地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这门课,要从历史时代、从哲学史入手,把它具体化、问题化。因此,在讲授这门课时,我增加了时代背景和哲学背景的交代。哲学背景方面,主要是讲述了康德和黑格尔的主要哲学问题,但同学们反映比较难懂。的确如此,因为大一学生还没有学习过西方哲学史。我们的课程安排也许需要考虑到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之后的一个发展,要真正理解它,必须对德国古典哲学有所了解。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博士、研究员,我也是在问题中不断地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在讲授辩证法的时候,我发现,从认识论的角度去阐释辩证法的几对范畴比较便利。例如,现象、假象与本质,从认识主体的角度谈这个问题,指出假象是认识者认识不全面造成的结果,就非常容易表明假象不假,同样也是现象这一事实。后来,我认识到,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与辩证法的统一的表现。与此同时,我也对辩证法产生过疑问:辩证法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一方面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如何如何。对于这样去总结问题,我总感觉毫无用处;有时候又听到有人安慰别人,祸兮,福之所伏;福兮,祸之所倚。既然如此,又有什么祸福之分呢?后来,结合对黑格尔哲学的学习,我认识到,体系哲学是一个整体,它回答的是形而上学的问题。也就是说,矛盾、辩证法这样的概念,只有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作为对世界的最终判断才是有意义的。正如阿尔都塞所表明的,对于某一历史现象,我们仅仅指出这是由于社会基本矛盾造成的,这样解决问题,毫无意义。因此,我们像上面那样去总结问题,是对辩证法的庸俗化和错误应用。至于关于祸福相互转化这样的说法,体现的是中国古代的“通变”思想,与辩证法毫无关系了。田辰山的《中国辩证法》一书,对此有很详细的阐述。二除了与其他老师一起给大一学生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之外,我还参与了“西方马克思主义专题”这门课的讲授。有些同学提出,不希望老师满堂灌地讲授,因为对某个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介绍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找资料阅读,他们希望老师能够带他们读原著,认为原著课是他们最需要的。我非常认可他们的看法。对于大一的学生,我们可能还需要引导他们的兴趣,帮助树立他们的思想框架,但大二的学生应该是已经建立了问题意识,能够进入问题研究了。进入问题研究,最重要的是不能泛泛而谈,而是要去读原著,从第一手资料出发把握思想的独特之处,在细节中发现问题。然而,课时所限,这个任务没能够很好地完成;尽管我认为上原著课不在多,而在精,重要的是传授给学生读书的方法;但课时还是太少。西方马克思主义,是近二三十年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热点,吸引了许多青年学者的加入,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这一点令我十分感慨。因为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在世纪之交的年左右,都进行了有关“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否马克思主义的”这个问题的争论。我们哲学所的徐崇温先生最早系统地介绍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国内,但他坚持“西马非马”,西方马克思主义是“一股左的激进主义的思潮,它所反映的,并不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而是小资产阶级激进派的世界观,而且还有相当的无*府成份”。杜章智、翁寒松、段忠桥、王雨辰等人对徐崇温的“西马非马”观点进行了批评,或基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本身,或基于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这个理论依据,或基于徐论述中的矛盾之处,总之是认为徐崇温的“西马非马”论,从马列主义具体文本具体结论出发,没有看到时代之间、西方与东方之间的具体差异所带来的理论具体表现的不同,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到了今时今日,这个问题没有人再提及了。一方面是因为经过两次争论,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得到了解决,没有人再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不同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述,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理论上的发展和在实践中的成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最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具体观点: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迥然有异,这就能说明我们国家没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是,对于我们自己来说,问题真的就解决了吗?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否马克思主义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关键在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后,许多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前辈大家,对苏联教科书体系进行批评,希望突破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但这方面成效不大。为什么呢?在我看来,这是因为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解。导致这一结果的一方面原因是,马克思本人对于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系统的文本论述。甚至有研究MEGA(马恩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思想本身就不是系统的,而是断裂的。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实践哲学,不能建构体系,也不能就具体问题给出一劳永逸的答案;否则,就会故步自封,违背了自己的实践精神。因此,反对教条,是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任务。我曾经从认识论的角度把马克思的学说描述为“感性的暴动”,因为无产阶级从贫困、饥饿中发出呼号,并被马克思确认为革命的主体;也曾认为马克思从哲学转向*治经济学是对哲学的抛弃,从而走上经验科学的道路;还从亚里士多德对理论与实践学科的区分,辨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如此种种表明,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我还在路上。马克思主义提出的问题还在,它就永远不会过时,永远值得坚持。三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所提问题的探索,就是对它属于马克思主义谱系的最好辩护。就后马克思主义思潮而言,同样如此。这样宏观的论断仍然可以从具体的问题出发得到验证,我们可以重新回到“西马非马”的争论和辩证法问题。在对“西马非马”问题的回顾中,我发现了一个十分吊诡而又有趣的现象。徐崇温之所以提出“西马非马”论,一个很重要的论据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反对列宁主义,并由此得出“西方马克思主义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结论。但其实不少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有列宁主义的倾向。卢卡奇在关于列宁的专著中高度评价列宁的辩证法思想,葛兰西把经典马克思主义向列宁主义的发展,看作是科学到行动的转移,而阿尔都塞也对列宁的革命行动的激进性赞赏不已。更为重要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强调主体、强调整体辩证法的思想倾向,与列宁强调革命能动性、领导布尔什维克*夺取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精神并无实质上的不同。那么,同样是坚持革命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为什么在列宁那里就是对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那里就成了异端邪说了呢?这不是徐崇温先生以成败论英雄,也不是他个人的思想方法有问题,坚持“西马非马”的不止他一个人。这里的问题恰恰是辩证法的问题。辩证法总是强调对立统一、亦此亦彼。理论与实践也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理论与实践是相互独立的,也是相互作用的。然而,尽管如马克思所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理论与实践之间还是存在着差距和裂隙的。例如,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应该首先发生在生产力相对先进的欧洲,但在实践中,反而是落后的俄国率先发生了社会主义革命,并取得了成功。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我们一般把它解释为列宁主义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面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列宁发现,沙皇俄国是帝国主义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如果加强组织领导,搞工农联盟,就可以动用能动的主观性力量,通过*治介入使得理论掌握群众而变为物质力量,就能在落后的俄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历史事实证明,列宁的论断是正确的。发挥主观力量,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目标,不正是在实践中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吗?问题是,发挥主观力量来填补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裂隙,是否有限度呢?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遭遇“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所导致的挫折,让我们至今扼腕叹息。我们当然可以说,尊重客观规律,然而,人类社会并没有现成的规律摆放在那里,人的实践的创造性也使得人类不能够依赖类似自然科学的所谓客观规律。如此一来,我们既可以把列宁主义看作强调主体性和能动性的激进左倾冒进派,也可以把它说成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典范。这也就是上述徐崇温与西马都认可列宁主义,但徐崇温却不认可西马的原因所在。与列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进行实践不同,第二国际主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认为应该等到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社会主义革命所要求的水平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与列宁主义不同的做法,但二者源于同一种决定论思维,都以理论的绝对正确为前提。如果不以理论的正确性为前提,那么*治介入就是无意义的,是无法达到理论所预示的目标的;与此同时,坚持坐等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论,也就没有目的可等待了。这就是说,无论如何去做,都是以承认理论的绝对正确为前提。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其实也是以决定论为前提的。这种决定论,让我们对事物的判断,在尊重客观规律与坐等理论自动实现的右倾保守主义之间,在发挥主动性积极实践与左倾激进主义之间,摇摆不定,甚至别有用心实现其他企图而任意扣帽子。坚持理论的正确性,反而使得我们在实践中或者左右逢源或者无所适从,这显然是荒谬的。对于决定论和理论与实践辩证关系的批评与辨析,是狭义的后马克思主义者拉克劳和墨菲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中做出的。他们基于后现代思想,对主客二分的哲学范式进行了解构,颠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主义的部分,强调了偶然性链接在激进民主策略中的重要性。虽然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改写是巨大的,但他们仍然强调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精神的继承者。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这需要每个人自己做出判断。发现问题,探索真理,是每个哲学人的使命。尽管真理观不同,对真理的理解各自不同,但真理不会消失;它是永存的信念,是诗与远方,是生命的理智直观,也是人类社会永远无法到达却在永远追求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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