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12日,北大国发院“双轨制与渐进式改革暨张维迎双轨制价格改革论文发表35周年”闭门讨论会在北京大学举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卢锋教授出席研讨会并发言。下文根据卢锋教授的现场发言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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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特点相适应,双轨制成为体制转型的重要实践内涵与观察视角。维迎教授这篇刊行于年6月并随后在著名莫干山会议上报告的题为“以价格体制的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体经济体制的改革”论文,较早系统考察了计划经济行*定价体制弊端,分析了市场化价格体制改革的目标与逻辑,讨论了价格体制向市场化转型的八点步骤“设想”,较早初步提出了“实行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观点。当年维迎还是西北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这篇研究双轨制改革的早期重要文献,显示一位年轻学子的突出研究才能。
这篇论文给我留下两个“维迎”的印象。第一个是我多年阅读和接触交往所熟悉的维迎:研究经济*策问题在逻辑上坚持到底,分析观点旗帜鲜明,敢于突破特定时期流行观点或主流命题,并乐于与不同学术观点交锋。多年前一位媒体朋友在一次采访中问及如何看待维迎教授学术观点引发的争议,我提到“尖锐是他的一种风格,……学术追求锲而不舍,执着于信念寸步不移,虽然阐述观点未必都能全面精准,但其求学态度令人尊敬”[1]。维迎这篇早年论文已经显示了他研究问题的上述风格特点,与我阅读他多年著述的印象是一致的。
网易财经“意见中国——经济学家访谈录”第9期,年6月23日。
另一个是我早先并不熟知的维迎。他后来从事经济研究较多采用方法,是针对某些问题如企业家能力、企业制度、产权和创新等进行理论和经验包括案例分析研究,由此可能对体制和*策选择提出尖锐评论,更多体现经济学比较静态分析方法。这篇早年经济学论文,在对价格改革目标逻辑分析基础上,还认真“设想”推介了如何向新体制过渡的八点步骤。其中包含核定牌价定量供应范围,冻结一定范围牌价供应,放开所有产品议价市场,还设想随着经济结构调整部分定量供应消费品牌价失去意义自行取消等等。这些设想未必缜密,与后续价格双轨并为一轨路径也不完全一致。然而论文展现了重视对新体制过渡方法选择与操作性考量,是后来维迎著述较少体现的特点,让我看到早先并不熟知的维迎。这篇论文显示维迎对*策措施设计有不俗的能力,后来可能由于工作岗位变化未能充分发挥。
维迎论文发表35年后的今天,从双轨制角度观察我国体制转型进程,或许可以从三个层面界定这一概念内涵,并由此理解我国体制改革转型路径特点与现实改革必要性。
第一重意义上的双轨制,就是维迎和其他改革者在上世纪80年代讨论的,对生活和生产资料价格形成受行*控制与市场决定两种机制支配的双轨制。价格双轨制改革不同于价格行*调节,意味着价格形成机制最终需要向市场机制方向转变。由于当时在货币供给和通胀预期管理上理论认知和实践经验客观存在某些局限,年价格闯关并轨的努力遭遇商品抢购和银行挤兑遭受挫折。然而80年代末与90年代初随着宏观紧缩*策带来经济不景气和物价低迷环境,决策层抓住时机在重要部门领域推出放开价格举措,使得价格双规制改革总体上取得成功,一般认为到上世纪90年代前中期我国九成以上商品和劳务价格已然放开,商品和劳务价格形成机制经由双轨制成功实现向市场体制过渡。
不过目前商品价格也并非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例如基于社会公平和稳定考虑,对油、电、水、气等公用事业商品价格仍保留显著行*控制,不过这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双轨制。另外对某些粮食品种多年来持续实施保护价和最低收购价干预*策,行*定价与市场定价同时存在,使得粮食价格在一定程度仍然保留了双轨制运行状态。-年我国粮食面临改革开放时代第四次相对过剩,出现前所未有的多年产量、进口、库存“三量齐增”的不合理现象,显示仍有必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这些部门运行效率。
第二重意义上的双轨制是基本生产要素价格如汇率、利率、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上的双轨并存现象。通过双轨制实现基本要素价格转轨到市场体制决定需要更长时间并面临更多争议。改革开放初期引入“出口换汇成本”与汇率牌价并存,标志我国汇率市场化改革一开始也采取了双轨制方式。后来出现并运行发展多年的外汇额度调剂市场,把汇率双轨制推向新阶段。经过十几年改革探索,年汇率并轨初步建立市场供求决定的单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代表汇率从双轨制向市场体制转变的重要进展。然而后来事实表明,通过一次改革实现汇率市场化目标是不切实际的,目前汇率体制市场化改革仍在最后阶段磨炼过程之中。资金价格利率的双轨制也是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现象。从年官方明确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经历了长期探索并不断取得进展,尤其是近年贷款和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更是取得重要突破,然而目前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差异显示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利率双轨制残余现象。
土地这个基本生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情况更为特殊。由于我国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上土地供给一直由*府垄断,各地*府出于各种现实考虑,对工业用地与住宅和其他商业用地供应采用了不同机制和方式,导致工业用地与商品房等商业性用地价格存在较大反差,显示合法供地范围内土地价格双轨制长期存在。另外在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一些城市郊区农民和乡村集体组织采用不符合现行法律规章方式开发兴建各种商品房与出租房,由此形成较低价格的实际土地供给,使得我国城市用地价格呈现更为复杂的结构特征。在要素价格领域,我们看到汇率和利率通过双轨制向市场化方向转变的清晰趋势,然而土地价格双轨制甚至“三轨制”稳定存在,越到晚近时期越是给我国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多困扰,成为多年来学界和业内人士呼吁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
第三种意义上的双轨制,是超越商品和要素价格对象限定,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较为广义的两种体制因素并存的双轨制现象。例如户口体制长期维系背景下,农村农民与城市居民长期存在身份差异,并在享用城市公共服务方面派生权利组合差异,构成城乡二元结构转型中长期存在的双轨制现象。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