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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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1 21:27:00

编者按

本次对话于年7月1日举行,系“法律和社会科学”年会的系列活动之一。主持人侯猛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对话人贺欣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张永健为中国台湾地区“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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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猛:贺老师和张老师都是做实证研究(empiricalresearch),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分别在中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接受本科训练,然后出国留学并获得JSD,都在国际学术界崭露头角。贺欣在斯坦福大学获得JSD,擅长法律社会学;张老师在纽约大学获得JSD,擅长法律经济学。为什么你们的学术道路分别选择或偏向了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经济学?是怎么一步步通过学习转型进入现在这个领域?

贺欣:我是在北大读了本科和硕士,当时90年代刚进学校,教学方式相对来说比较教条,我对法条本身的分析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对法条以外的东西和其他学科兴趣更多一些。当时我比较幸运,大三时,苏力老师刚从国外回来,给我们上一届的本科生开了一门课,我去旁听了几次,感觉比较符合我的路数。后来上研究生的时候,我有幸得到他的指导,后来我决定出国扩展视野,所以毕业以后选择到美国继续深造。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力。图/百度百科

当时在美国的时候也比较幸运,我碰到了我的导师劳伦斯·弗里德曼,他是法律社会运动的奠基人之一,也是当代最有成就的法律史家。他运用的是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今天做法律社会学也都是做历史,因为我们要研究已经发生的事情,历史学和社会学在很大意义上没有太多分别,方法是一致的。这就是我后来为什么走上这条路的原因。

▲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弗里德曼。图/维基百科

当时对我影响很大的,还有同时期在斯坦福留学的其他社会科学的一些学生,包括我的一个合作者叫苏阳,他本科是在清华读电子工程,在北大读的社会学硕士,后来去美国读社会学。当时特别巧,我刚下飞机,想的是另外一个同学来接我,然后他来接我了,从此我们成为好朋友和合作者,他对问题的把握和写作的方法对我影响很大。

在斯坦福读书时,从中国来的学生有一个两周一次的定期研讨会,不分专业,对中国问题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参加,现在我还对很多其他学科的人有印象,包括光华管理学院的周黎安、李博白以及香港科技大学的蔡永顺。所以,我当时受到社会科学的一些影响,自然觉得这方面有意思,选的论文题目也受到当时和我本科同级的一个同学项飙的影响。他是社会学的本科生,现为牛津大学教授。后来我到了香港工作,觉得当时在海外研究中国法律制度比较粗浅,所以下决心要改变。我希望用不同的理论视角和经验材料来研究中国法律制度,那些已经被学者们讨论过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不同的理论视角与方法得到更多新的认知。

张永健:如果说法经济学与法社会学的未来,是可以由我和贺欣今天下午对打乒乓球的结果来代表的话,我想法社会学应该会蒸蒸日上、欣欣向荣。我的成长历程和背景可能和大家不太一样。在中国台湾我都是住在台北,读高中时我父亲对我说:“你大学要选什么都可以,只要是法律和经济都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高中的时候就想要做学者,父亲给了我两个选择,我觉得念法律好。

既然念法律,就可能意味着不需要念法律之外的课外书籍,但我在阅读各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书籍的过程中,碰巧读到了熊秉元的书。熊秉元现在在浙江大学,我高中是年到年,他大概在年的时候出了他第一本《熊氏散文》,对我非常有启发,也就读了他所有的东西。读大学时,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年需要必修经济学。我第一年上完课之后,发现我的经济学是全系最高分,而刑法和宪法是全系最低分,我就想我是不是该转系,但那时不太甘心。再后来还是得了非常多的全系最低分,走也走不了,只好留下来了。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熊秉元。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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