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人类进行交换的原则,与指导人类进行经济活动的原则,即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人类在交换财货时所感到的愉悦,实际上就如人类在某一事件发生后其欲望能得到更好满足时的愉悦一样。但如上所述,财货的相互转移,是以下面的三个条件为前提的:
(1)某经济主体所支配的某财货的一定量对他的价值,必须比另一经济主体所支配的另一财货的一定量对他(即某经济主体)的价值为小;而此另一经济主体对于这两个财货的评价正相反。
(2)两个经济主体必须认识这种情况。
(3)两个经济主体在事实上必须具有进行这两种财货的交换的力量。
这三个前提条件若是缺少一个,经济交换的基础既不具备,因而在这两个经济主体之间就根本不可能进行这两种财货的交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