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已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福建师范大学于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详见教高厅[]2号文)。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9万多人,现有在校生近7万多人。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在职从业、待业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报名时间、方法
(1)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到当地校外学习中心报名(2)网上报名:确定报读专业和院校;联系招生老师;再携带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到当地校外学习中心扫描上传资料。(1)报名时间:年7月10日起至年9月20日止(招满即止)。(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赢海B招生层次专业和入学测试科目
类别
层次
专业
入学测试科目
师范类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
形势与*策、大学语文、教育学心理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思想*治教育
英语
历史学
美术学
地理科学
体育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形势与*策、高等数学、教育学心理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非师范类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形势与*策、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金融学
经济学
财务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心理学
形势与*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行*管理
工商管理
图书馆学
视觉传达设计
旅游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法学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无法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入学测试方式、时间
测试入学: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自主组织入学机考测试。
免试入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读高中起点专科可免试;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并取得*校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可免试。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相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可免试入学(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
学习方式、学分学制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业余学习。
2.学分与学制:高起专和专升本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基本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6年。
3.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字号文,按学分缴纳学费,高起专按80学分缴纳,专升本按83学分缴纳。各专业教材费分学年按实收取。每学年学费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安徽收费标准:元两年全部学费;
统考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统考科目按同专业类别确定。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毕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本科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2门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教学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学分制,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为主、集中教学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教学平台的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的音视频、教学大纲、学习指导、重点难点、课程内容网页、电子讲义、自测题、模拟试卷),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网站,参加网上导学、在线答疑、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自测、资源下载、在线考核等学习环节;同时,学生可定期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基于双向视频会议教学系统的集中辅导和实时互动答疑等,最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在各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不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办理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3.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出台新*策,按教育部的新*策执行。更详细的招生*策解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