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家
编者语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H.Coase)——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科斯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慕瑟经济学荣誉教授及法律与经济学资深研究员。科斯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的两篇代表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之中,科斯首次创造性地通过提出“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以及企业扩展的边界问题。年9月2日在美国去世,享年岁。本文分享科斯成为经济学者的演化之路。敬请阅读。
文/科斯(新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受伯烈特教授的邀请在这一系列讲座发表演说之后,我拜读了先前各篇演讲的内容,才发现讲演题目是“我成为经济学者的演化之路”。这不禁让我进一步地思考,我的思想在哪些方面可以算是演化而来的。在某些人的观念中,演化是指由较为简单及粗糙的状态,往较为复杂与精致的方向移动,这种转变是由某一思考过程带动,并逐渐改善分析的能力。 威林(LarsWerin)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代表瑞典皇家科学院介绍我时,提到我在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名为《厂商的本质》(TheNatureoftheFirm),在该文中我以个人的想法来解释为什会有厂商的存在。之后他又提到,我“在我的理论建构上,逐渐添加砖块,而终于在60年代的初期,树立起解答所有问题的基本原理”,也就是能解答经济体系中制度性结构的所有问题的原理。我个人相信,他的介绍中所谈到的最后成果是相当正确的,但是如果因他的介绍而认为我是从一个比较简单的理论开始,然后逐步有计划地添加砖块,一直累积到建立制度性结构理论所需的资料俱已齐备才告罢手,那么实在是误解了我个人思想发展的过程。01
未曾预设目标
其实,我也直到最近这几年,才有一个清楚的目标。我一直都是在到达之后,才了解自己到了哪里。在每个阶段中,我个人思想的形成,都不是按照事前的宏图伟略而来的。不过到了最后,我发现自己所搜集的砖块拼凑起来,虽然谈不上是完整的理论,但如威林所称,是一种完整理论的基础。 个人认为,自己思想的发展,似乎接近生物界的演化,由各种偶发事件而带来了改变。至于这些改变是如何发生的,将是本场讲演的主题。我想这样的内容安排,可以呼应伯烈将教授主办这一系列讲座的主要用意,让大家了解“原创性的观念由酝酿到终于为同行所接受的过程。”但是,即使说我的思想是由偶发事件所促成的,我对这些事件的反应,却无疑地受到了时代精神的影响。吴尔夫(VirginiaWoolf)曾说:“年12月左右,人类的性格有了改变”,从而导致“宗教、行为、*治与文学上的变化。”假如,这个日期的确标示了人类的转折点,那么个人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上会和前辈学者不尽相同,也就不足为奇了。02
阴错阳差选读商科
本地的小孩通常在十一岁时参加中学的入学考试,但可能是因为我就读于残疾学校的缘故,所以错过了考试。在双亲的争取下,我得以在十二岁那年参加考试,并获得基尔本中学(KilburnGrammarSchool)的奖学金。学校的师资优秀,我也在正规课程上接受了扎实的教育。年,我通过了大学先期入学考试,其中历史与化学两科成绩优异。我又在中学待了两年,为伦敦大学的中级考试作好准备。这段期间的课程,相当于大学一年级所修习的科目,所以我必须决定主修的科系。当时,我的第一志愿是历史,但是后来我发觉要取得这方面的学位,必需通晓拉丁文;由于我上中学晚了一年,同年纪的同学已念了一年的拉丁文,所以我被分到科学组。因此,我只好转到另一个表现优秀的科目,主修化学。不过我发现自己不喜欢数学,而这又是所有科学学位的基础,所以我只有再度变更主修的科目为商业,这是当时基尔本中学剩下的唯一选择。回想这一段人生插曲时,我归结自己之所以讨厌数学,系因为只学了数学公式和运算过程,却不了解其中的意义。假如我早一点读到场普生(SilvanusThompson)的《轻松学习微积分》(CalculusMadeEasy)——读书对各项运算的意义有清楚的解说——或是中学的数学课程也采取同样的教法,那么我很可能会继续攻读科学的学位。不过,还好并非如此,否则我大慨只能当一位平庸的数学家,绝对成不了第一流的科学家。我开始准备伦敦大学商学士的中级考试(除了基尔本中学并不教的会计学必须透过函授自修)。虽然我对这些商学科目仅具备粗浅的知识,我还是通过了考试。到了年十八岁时,我前往伦敦经济学院继续商学士的课程。年,我通过最终考试的第一部分。至于第二部分的课程,我决定选修产业组,据称是培养工厂经理人的课程,不过大学对自己课程的说辞并不可尽信。我就在对这些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作了改变一生命运的重要决定。03
进入伦敦经济学院
普兰特在年受聘为伦敦经济学院的商学教授(特别是企业管理方面),之前,曾在南非的开普敦大学(UniversityofCapeTown)担任类似的职务。我选修产业组的那年,普兰持刚接掌这一组。年,在产业组课程结束前五个月左右,我参加了普兰特主持的研讨课程,给我带来莫大的启示。他引导我认识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虽然我在伦敦经济学院所上过的一些科目和经济学有关,但我从未修过经济学。在普兰持的教诲之下,我了解生产者会相互竞争,结果提供了消费者最需要的产品。他进一步说明,整个经济体系是透过价格体系的运作来协调。当时我信仰社会主义,这些观念对我堪称为新奇。年,我通过商学士学位最终考试的第二部分。 由于我是在基尔本中学修习大学一年级的课程,而伦敦经济学院规定必须在该校待上三年才能授予学位,因此我必须决定第三年要修习的科目。之前在第二部分的课程中,个人最感兴趣的是产业法,因此我曾想利用这一年专攻产业法。假如我真的这样做,无疑地将会往律师方面发展。然而,应该是在普兰特的运作下,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年-年的卡塞尔爵士游学奖学金(SirErnestCasselTravelingScholarshiP)。我那一年要在普兰特指导下工作,这段期间也被伦敦经济学院认可为在校修习。以上就是我如何一路走来成为经济学者,而没有成为编篮工人、历史学者、化学家、工厂经理人或律师的经过。冥冥之中一切似有定数安排,非人力所能左右。 修完商学士的课程,我对会计学、统计学以及法律已有一些了解。虽然,我在伦敦经济学院未曾正式选读经济学课程,但我个人对经济学还是有了一点认识。我参与普兰特的研讨课程颇有所获。也和同样选修产业的朋友佛勒(RonaldFowler)一起讨论经济问题。当年的伦敦经济学院规模不大,我认识了一批专攻经济学的同学,彼此相互讨论,特别是维拉·史密斯(VeraSmith,也就是后来的维拉·卢兹VeraLutz)、勒纳、艾得堡(VictorEdelberg)等人。像我这样未受过正规训练而踏入经济学的世界,事后证明反而占了便宜。由于未经正规的思考训练,让我在处理经济问题的时候,有了更大的自由度。04
市场机能与企业管理
我打算用卡塞尔奖学金前往美国,研究产业的垂直与水平整合。普兰特曾在他的课程里讨论产业界种种不同的组织,但是我们却缺乏一套理论来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些差异存在。我决定去发掘潜藏其中的理论。在我的脑海中,还有两个问题和这项主要研究计划相关。普兰特在课堂上谈到经济体系是靠价格体系来协调运作,同时他也批评*府产业的合理化的计划——特别是协调各种不同运输工具的计划。然而,普兰特在企业管理的课程上又提到,管理是在协调厂商内部生产要素。这两种歧异的观点该如何调和?假如所有必要的协调都已由市场提供。为何还需要管理呢?另外还有一个本质相同的疑惑,那就是苏联在年发生革命,但我们对共产体系如何运作却所知有限。这也难怪,因为苏联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到了年才施行的。列宁曾说,在共产主义下,整个经济体系将会以类似一个大型工厂的方式来运作。虽然一些西方的经济学者认为这不可能,然而,在西方的世界就有不少大工厂,为什么苏联的经济不能像一个大型工厂来运作呢?我带着这些疑问来到了美国。我访问了一些大学,但主要是为了我的研究专案而访问企业以及工厂。我和每位我拜会的人士交换意见,阅读有关的产业期刊以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TradeCommission)的报告。在美游学一年结束之际,我对于产业组织的许多问题,仍然只有一知半解的感觉,但我相信部分的疑问已找到了解答。经济学家谈到经济体系的运作时,总认为是透过价格机制(或市场)来协调,但是却忽略了使用市场仍有其成本的事实。从这个观点来看,对市场以外的各种协调机能,不能一概以无效率视之——完全要取决于其成本和使用市场成本的比较。我知道,以这样的方式来看问题,可能会影响对中央集权式计划所采用的观点。但同时我们也可藉以了解,何以生产因素的使用,有时是由厂商透过管理来协调,而有时则是由透过市场协调,这也正是我深感兴趣的课题。一笔交易会在厂商内部完成还是透过市场来运作,应该要比较两者的成本才能决定。其实这些都是非常简单浅显的道理,但是我却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搞清楚——即使到今天,仍有为数不少的经济学者还不了解这个道理(或其重要性)。 我在伦敦经济学院修习商学士的最后一年,刚巧能碰上普兰特来此执教的第一年,实在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而能在次年荣获卡塞尔游学奖学金,又何尝不是另一桩幸运的事。接下来还有更特殊的际遇。年,我进入就业市场,那一年正值经济大恐慌以来最差的年份,伦敦经济学院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比比皆是,但我却无此困扰。整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年,*麻工业界巨子波那(GeorgeBonar)捐助经费,在贝佛里基(WilliamBeveridge)爵士和其他伦敦经济学院人士的建议下,于丹迪(Dundee)成立了一所经济与商业学校,主要目的是训练有志投入企业界的学生。高层人员年时已经聘好,而较低层的人事则在年才决定,这正是我的毕业找事的那年。现在回想起来,虽然我当时的经历并不出色,但对这个职位可能比大多数经济研究所的毕业生还更为适合。我在年10月受聘为丹迪经济暨商业专校的助理讲师。要不是该校在年成立,我真不晓得自己要作些什么。结果各项发展都配合得恰好,而我也就按部就班地演化成为经济学者。05
初露鋒芒
我负责的三门课都从十月份开始。至于当时我是怎么做到的,自己现在也无法想像。另一位助理讲师布拉克曾经形容,当我来到丹迪的时候,整个脑袋装的都是有关厂商的概念。幸运的是,有一门课是“企业组织”。我在一封写给好朋友佛勒的信中,描述了我在第一堂课所讲述的内容。这些素材日后成为《厂商的本质》(TheNatureoftheFirm)一文的主要论点。(年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提及得奖理由时,曾经特别提到我的两项著作,这是其中之一)。我在年根本想不到这些观念以后会受到如此重视。我非常喜欢这那门课,所以我在给佛勒的信中描述了课程后,接着表达了个人很大的满足感:“(我想)对这门课来说,我采用的是全新的教法,所以我觉得极为满意。有一点我感到很自豪,这些全都是由我一个人构思出来的。”就如我在诺贝尔奖的得奖演说上所说的:“当年我只有二十一岁,阳光从未停止照耀。”在丹迪任教期间,我开始阅读经济学的文献——包括亚当·斯密、巴贝基、杰文斯、魏克司梯德(Wicksteed)、奈特等人的著作。布拉克在为《社会科学国际百科全书》(The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theSocialSciences)上撰写我的生平介绍时,形容我在这段初出道的时期,态度“坚定得令人惊讶”。“他心目中的经济学,不但要能处理真实世界的问题,而且手法还要精确。大部分的经济学者如果能够达到这两项目标中的一项,就感到非常满意了。但持平来说,我发现科斯在经济学研究上的突出之处,就是同时达成了这两项目标。”不管我是否真的成功,布拉克确实是说中了我在经济学研究中一贯的目标。我把这一切归诸于自己并非一开始就主修经济学,而是先接受商科教育,因此我在开始展开经济学研究时,是希望以此来了解真实世界发生的事情。然而,我并没有自外于经济学之外的世界。年,钱伯霖的《垄断性竞争理论》(TheoryofMononolisticCompetition)以及罗宾逊夫人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EconomicsofImperfectCompetition)相继出版。这两本书在经济学界激起相当大的波澜,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卷入其中。当时仍在丹迪的我写了一篇论文,采用罗滨逊夫人的分析方法来检验钱伯霖所讨论的问题。该文发表于年。至于更能具体展现我一般性态度的,应该是那时我对预期所作的研究。06
验证蛛网理论
在丹迪任教期间,我在放假时会到伦敦经济学院,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和佛勒讨论一些经济学的问题,当时他已是伦敦经济学院的助理讲师。有一个问题令我们非常感兴趣,那就是许多经济学者相信,生产者在决定产出时,是假定目前的价格与成本在未来会维持在同样的水准。有人提出证明,假如生产者是按照这种方式来运作,将会导致价格与产量的波动(这就是卡尔多提出的“蛛网理论”)《cobwebtheorem》。一般认为蛛网理论的典型例子,是英国养猪产业的循环周期。我们作了一项统计研究凋查,结果一如我们所猜想,英国的养猪业者并没有假设目前的价格会在未来维持不变。当价格高得异常时,他们预期价格会下跌;而当价格低得离谱时,他们预期未来价格会上扬。在我的通信记录中显示,我曾想过运用在这次研究中所发展的技巧,来探究生产者是如何形成在其他方面的预期——而佛勒也有类似的想法。当年我深感兴趣的,是要具体量测经济学者通常仅以理论性的方法来处理的概念,这是深受芝加哥大学舒兹所导出的统计需求表的影响。07
公共事业领域
我个人主要的研究,还是和我所教的公用事业课程有关。我很快就发现,当时英国对公用事业的了解几近于零,因此我对自来水、瓦斯、电力等产业,尤其是邮*与广播事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历史研究。另外还有一篇著作值得一提。年,当我还在丹迪时,我撰写了《厂商的本质》一文的草稿,把我年的讲课内容作有系统的陈述。我到伦敦经济学院后,把这篇草稿作了一些修改,投稿到《经济学期刊》(Economica),并在年刊登出来。当时这篇文章并没有引起注意。我还记得,期刊出版的那一天,在午餐的路上,有两位商学科系的教授向我恭喜,但后来却没有再提起这篇文章。系主任罗宾斯也从来都没提到。显然,这篇文章并不是立刻获得成功。年9月,英国正式宣战。先前我谈到的工作及研究,都是属于年到年的战前阶段。年,我被任命为林业委员会(ForestryCommission——负责当时英国的木材生产事宜)统计处处长;年,再转往隶属战时内阁办公室(OfficesoftheWarCabinet)的中央统计办公室(CentralStatisticalOffice),负责*需物资的统计工作——包括枪支、坦克及弹药等项目。直到年时,我才回到伦敦经济学院。这六年的公职生涯,对个人成为经济学者的演化过程并没有任何作用,有的恐怕只是更坚定我对经济学的偏好吧!当我回到经济学院时,我负责的科目变成经济学原理,这是对主流经济学说作传统性的解说。年,我发表了《相互关联成本与需求下独占厂商之订价》(MonopolyPricingwithInterelatedCostsandDemands),主要是以我战前讲授独占课程的资料为素材。同年我还发表了《边际成本之论争》(TheMarginalCostControversy),这篇文章可以显示出我对经济*策的研究方法和当代大多数经济学者不同之处。08
对边际成本定价的批判
在大战即将终结之际,战时内阁办公室经济组的经济学者开始考虑英国在战后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当时在经济组任职的米德(JamesMeade)及佛莱明(JohnFleming),合写了一篇有关国营企业定价*策的论文,提倡边际成本订价的观念。凯恩斯当时担任财*部的顾问,看到这篇文章之后,大表赞赏,并转载于由他编辑的《经济期刊》上。我和经济组的同事威尔逊(TomWilson)却不赞同该文的论点。我曾在《经济期刊》发表了一篇评论的短文,而在战后又写了《边际成本之论争》(TheMarginalcostControversy)一文。其实,在米德与佛莱明的文章之前,我已经对赞同边际成本定价的论点有所认识。勒纳就曾在伦敦经济学院极力鼓吹边际成本定价的观念,也作了深入的解说。个人即是透过对勒纳观点的思考,而形成了对边际成本的不同看法。我一贯主张,如果把边际成本定价法当作一般性的*策,将会导致浪费无度,同时也会带来所得重分配的效果,另外也可能造成租税效果,在其他地方诱发原先不存在的价格与边际成本间的差距。威尔逊指出,这样的*策将会导致国营企业取代民间业者,以及以集中营运取代分散营运。事实上,由于经济学者只致力于正确的边际调控,完全忽略了他们的*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当时边际成本定价法是学院派经济学者的主流看法)。我认为这些人根本就是言不及义,我曾把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称为“黑板经济学”,因为他们谈论的状况只会发生在教室的黑板上。这时,我在伦敦经济学院已经晋升为经济学高级讲师,主授公用事业,因此我主要的研究活动,仍是继续对英国公用事业进行历史的研究。年,我出版了《英国的广播:垄断事业的研究》(BritishBroadcasting:AStudyinMonopoly)这本著作。 年,我移民到美国。促成我作成这项决定的原因,一方面是对社会主义化的英国的未来缺乏信心;另一方面是我喜欢美国的生活(我曾在年在美国待了一段时间,研究商业广播系统的运作),再加上个人对美国经济学者十分仰慕。在老一辈的经济学者中,我最尊敬奈特,而和我同辈的学者中,则属史蒂格勒,刚才我也曾提到舒兹对我的影响。到了美国之后,我第一所执教的学校是布法罗大学(UniversityofBuffalo),该校公用事业的专家桑纳(JohnSumner)曾在战前造访伦敦经济学院,因此是由他推荐我来此任教。年,我转往弗吉尼亚大学执教;到年,我又受聘为芝加哥大学教授。09
财产权制度
在那篇文章中,我探讨了联邦通讯委员会对于分配无线电频率波段的作业。我建议应该销售频率的使用权。这种透过价格方法来配置资源的方式,就经济学者来说,绝不是什么新鲜的课题[事实上这种作法,已经由贸塞尔(LeoHerzel)建议用在无线电频率波段的配置上]。但在我的文章比较特别的是,还额外探讨了这项权利的性质。无线电频率波段使用上的主要问题,是相同或邻近频率所传送信号之间的干扰。我主张,假如赋予使用权清楚的定义,同时也可以移转,那么原始的权利为何就无关紧要了——因为透过移转及结合将可以达到最佳的结果。因此,我写下:“(使产值最大化的)最终结果,与法律(地位)无关。”这个我看来非常简单而浅显的主张,却受到当时与我接触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者质疑。他们甚至认为我应该删除上面的那段文字。然而,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后来在文章发表之后,有一次在戴瑞克特家中举行的聚会中,我说服了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者,让他们接受我的正确观点。他们也邀请我再把这些想法写出来,发表在《法律与经济学期刊》上。我以满腔的热情来进行这项工作。当时《法律与经济学期刊》在戴瑞克特主编下所获得的成就,一直令我敬佩有加。该刊所登载的论文探讨了企业的实际运作、不同财产权制度的效果以及管制系统的运作。我曾想过,假如经济学(特别是产业组织这部分)要进一步地发展,应该加强刊登这方面的论文,只是当时这些论文很难为正统的经济学期刊所接受。我这篇有关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文章就是一例。不过,我还想超越该文的内容,用更一般化的方法来处理财产权制度(Propertyrightssystems)的原理。在《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文章中,我曾论及史特基斯与布立基曼(Sturgesv.Bridgman)的案例,但我还希望能深入检讨其他比较麻烦的个案(由于我在伦敦经济学院求学时的经验,我对法律个案并不陌生)。同时,长期以来(也是自学生时代以来)我一直有一种想法,虽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EconomicsofWelfare)一书就其所探讨的问题是伟大著作,但他的经济分析并不是相当扎实。我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中,曾两度提及庇古的著作,但并没有深入讨论他的观点,因为那篇论文是专注在无线电波段频率使用的配置问题。然而,透过和芝加哥大学经济学者的讨论,我认清了庇古的分析方法在经济学领域的强势影响,于是我就着手直接探讨庇古的分析方法。同时,我也希望讨论大于零的交易成本对分析的影响,这个问题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只于附注的部分提及。我把以上这些目标或主题结合起来,写成《社会成本问题》(TheProblemofSocialCost)这篇论文。 这篇文章一经发表,马上就深受各界注意。各种赞成或反对的文章纷纷出笼,使该文堪称经济学文献中最广受讨论的文章之一。这篇文章涵盖我曾长期思索,但一直未执笔写出的观点。说也凑巧,要不是那些芝加哥的经济学者对《联邦通讯委员会》的章节提出反对意见,恐怕我也不会撰写《社会成本问题》,而其中的观点也将继续潜藏在我的脑海深处。10
交易成本大于零
这篇文章是年夏天执笔撰写,地点是我当年接触法律报告的伦敦经济学院。找在文章中主张,庇古在看待所谓的“外部性”(externality)问题时犯了错误。基本上,这是一个相互的问题,但庇古没有看出这一点(或是纳入分析中),使得他(以及追随他的经济专家)无法发展出一套适当的分析方法。在交易成本为零(这是他的分析中隐含的假设)的情况下,庇古的*策建议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透过双方的协商即可产生最佳化的结果。然而,实际的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如果要探讨真实世界的状况,就必须假设交易成本大于零。假如这样作的话,除非我们清楚了解交易成本以及个案的实际状况,否则就无从主张什么*策建议才最为恰当。这些相关资料,只有透过实证研究才能取得。11
温故知新
参加研讨会以及准备演讲稿,对我个人思想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撰写《社会成本问题》这篇文章,以及在60年代和张五常(StvenCheung)所作的后续讨论,让我了解到交易至经济运作的广泛影响,但是我还未曾有系统地评估这个问题。威廉生在地的论文中,提到《厂商的本质》一文中的理论甚少在实际应用,主要可归因于该文并非“操作性”(operational),他的批评我认为大致无误。我想他的看法是,交易成本的概念并没有纳入一套一般性理论之中,以供我透过实证研究来验证或发展。事实上,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13
真理长存
在种种特殊因素的因缘际会之下,使这篇文章能迅速成功。不过如果因而认定,一篇文章的论点要为人接受,必须靠一群贤达之士的支持,或是能引发争论等等,这就是误解了。其实以《厂商的本质》为例,发表当时并未引起注意,但现在却已对许多经济学者的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如果是好观念,即使不像《社会成本问题》具备上述那些因素之助,迟早还是会为人所接受。套句我师普兰特之师坎南(EdwinCannan)的话:“错误的观念只能幸存一时;唯有真理才能长存,赢得最终的胜利。”在《厂商的本质》及《社会成本问题》的分析广受认同后,未来的工作是什么呢?诺贝尔奖委员会曾说,我已为建立制度性结构的理论提供了砖块,那么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找出些砖块的相互关联,以建立起这样的理论体系。我希望自己能在这方面的工作贡献心力,然而时不我予,我个人的生命之路已近尾声。尽管如此,还有其他优秀的经济学者会继续研究工作,一个完整的理论轮廓应该会在不久之后开始浮现。相信未来这些学者之中,也一定会有人受邀来成为这一系列讲座的演讲者,向各位报告他们的演化历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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