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拟接收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各专业对考生知识结构的需求,切实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特此发布公告拟接收调剂生源。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申请条件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经济史
1.初试科目及成绩:总分不低于分,其中,科目一(思想*治理论)不低于66分,科目二(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不低于69分,科目三(数学三)不低于分,科目四(经济学综合)不低于90分;2.具备一定的经济史专业基础,参加过复试科目为“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说史”或“*治经济学原理和经济学说史”的考试,且复试考试合格。
经济思想史
1.初试科目及成绩:总分不低于分,其中,科目一(思想*治理论)不低于66分,科目二(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不低于69分,科目三(数学三)不低于分,科目四(经济学综合)不低于90分;2.具备一定的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说史专业基础,参加过复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说史”的考试,且复试考试合格。
世界经济
1.初试科目及成绩:总分不低于,其中,科目一(思想*治理论)不低于67分,科目二(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不低于72分,科目三(数学三)不低于分,科目四(经济学综合)不低于97分;2.具备一定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基础,参加过复试科目“国际经济与贸易”的考试,且复试考试合格。
我院不接收外院、外校调剂。
二、调剂流程
1、报名:请考生于5月20日12:00前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在调剂系统中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入调剂系统确认。若考生逾期没有做出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将参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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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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