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曙光 周陈「中国*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李曙光系院长;中国*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文章|《中国金融》年第8期
金融稳定一直是整个中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中最重大的议题。早在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第五次会议时,中央就提出三大金融工作任务,其中,防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底线。*的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年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遵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因此,注重金融法治的顶层设计,制定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的基本法应当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题中应有之义。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顺势而为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