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理论体系的中心是对于生产力的研究,并将*治经济学归结为一门研究特定国家的国民经济的科学,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由此,李斯特依据历史发展阶段,将其国家经济学理论分述为国民经济部门之间与国家生产力的关系问题,即以工业化为中心的生产力理论和以国家体系为基础的关税保护理论。
在《*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之中,弗里德里希·李斯特首先确立了国家经济学,着力于国家经济的生产力理论探究,而后围绕工业化阐述了工业与其它各国民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结合历史,形成一套国家经济发展理论。
以下选取其各部分较为核心的观点加以记述。
国家经济学与世界主义经济学。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认为,“*治经济或国家经济是由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的,它所教导的是,某一国家处于世界目前形势以及它自己的特有国际关系下,怎样来维持并改进它的经济状况;而世界主义经济产生时所依据的假定是,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是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的”,自由贸易与世界主义经济学相契合,而考虑到各个国家具体利益的时候,保护*策成为必须。
生产力理论与价值理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认为,“财富的原因与财富本身完全不同,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他批判了古典主义主流经济学对生产力的轻视乃至忽略,坚信一国的发展程度不取决于交换价值的多少,而决定于它的生产力发展程度。至于保护关税,使价值有所牺牲,却使生产力得到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且有余。在批判古典主义对价值的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