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曾经流传着一个段子:
有个A企业员工,每次带着工牌去到每个商店都能打折,配眼镜打7折,这个员工就特别感动,总是去帮衬他们生意。
有一次出去忘记带工牌,发现配眼镜居然只要5折。
这个段子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这件事情就真真切切在你身上发生过。
虽然上面的是段子,但我们经常能够碰上杀熟的事情。
杀熟除了线下的,线上更是杀的火热。
今年3月就有一件事情在网上发酵过一段时间,有一个网友爆料在TM超市88vip看到的一款豆奶,会员价73块钱,非会员居然只需要62块钱。
赤裸裸的套路啊!!
其实大数据杀熟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许多网友都有相似的经历。
央视新闻此前报道过:常见的杀熟有3种:
1.根据手机的价格不同进行差别定价,比如用红米的用户跟用苹果11看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2.根据消费场所不同定价也不同,比如离商场远一点,看到的商品就贵一点。
3.根据消费的频次差异进行定价,在网上频繁剁手的,一定比不怎么网购的用户价格高很多。。
我们从北京消协19年7月公布的调查结果就可以看出来,超过50%的受访者有过被网购、在线旅游、网约车杀熟的经历。
其实20年前亚马逊就做过类似的事情被抵制过。
在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中,就有针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价格歧视。
其实价格歧视一直都有存在,通常情况下来自垄断市场,因为在一个竞争型的市场,是很难对同一种产品实现差异化的定价,不然的话,其他友商就会把你挤出市场,跟你说拜拜。
所以,针对垄断市场,就再不是根据消费者来定价,而是垄断企业根据不同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定价以实现企业利润增长。
其实,今年10月份相关部门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违反规定的,执法部门将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对其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新规虽出台,奈何铤而走险的商家多。特别是关于这份新规还是只针对在线旅游的规定。
电商呢?
双11到来之际,北京就有一位女士遭到了典型的杀熟。
据韩女士介绍,同一家电商平台,注册至今12年,在同一个商家买同样一件商品,一个累计消费26万元的账户比一个消费元的账户贵25块钱。
从种种的案例来看,看来大数据杀熟现象会一直存在啊。
消费者变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商家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