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在内地雇佣合同工要缴纳*府的劳保和福利费。我没有中国酒店要支付的员工福利费的数字,但根据现有数据,年,国家员工福利费甚至高于工资——高达%。如果这种重福利轻生产的“社会”体制持续下去,中国的未来将难以乐观。比如富裕的美国,*府只收工资的7%作为福利支出,也搞得一塌糊涂。
目前中国的大酒店几乎都是中国最“完整”的民营企业,中国的未来就靠这些企业做出表率,让他们扩展到其他行业。在私企中,员工的福利和退休待遇由劳资双方约定,约定的条件受市场竞争的约束。员工的福利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应该与升职加薪、奖惩、辞退等问题分开处理。
如果中国*府控制外资私企员工的福利,对工人和中国的未来都没有好处。关于这一观点的理论和证据虽然充分,但并不简单易懂。我认为,当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时,合同工的福利很可能会受到*府的干涉,这将阻碍投资者的意图。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中国大饭店(还有另一家合资酒店,我没机会打听别人)的全国员工(只有15名员工)的工资被要求相当于香港同等职位员工的60%。如果香港的员工平均工资是港币(这是我个人的大概估计),中国的酒店员工平均工资是港币。而这些国家国家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平均不到元。也就是说,国家职工的工资都是国家转的,90%以上都是上调的。这是剥削吗?答案是,不一定。一个国家的员工市值不一定超过元。因此,一种可能性是,*府正在征收一种间接税——不是*府雇员的税,而是酒店的税。
如果这个解释是正确的,我认为中国应该简单地征收直接税。另一方面,由于国家雇员不能辞职或与雇主私下谈判合同,被剥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我提到的另一家合资酒店,最高主管是中国人,入选后月薪多元,而他的香港员工月薪多港币到港币。虽然上级的工资不一定比下级高,但是这么远的距离,总是很难管理的。当然,我们不能无缘无故地建议月薪美元涨30倍。薪酬要体现员工的贡献。主管的价值怎么会远低于下属?我们也不应该建议监督者必须来自外部。符合经济学原理,主管不应该是中国人,也不应该是外国人,只要他有能力,有价值,就可以管理。但这是建立在员工有调动权的基础上的——他们可以辞职,也可以被辞退。换句话说,经济学原理的第一步是劳动力私有化。